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12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本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和分工。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督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推进本区“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提供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督查内容和责任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本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内容和督查部门如下:

(一)综合督查内容

各镇、街道、工业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五是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查验、配备和使用情况;七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八是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九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十是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十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十二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十三是相关专项督查内容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督查内容及以下专项督查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重点内容。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交通的安全监管情况;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等安全监管的情况。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建设交通委。

2、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内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场所的安全布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消防产品的使用领域质量情况。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民防办、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

3、生产安全

重点内容。冶金、有色、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和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防硫化氢中毒、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易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执行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及现场管理情况;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设置,卸油、加油、检修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三违”情况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国资委、公安分局(消防)、水务局。

4、建筑施工安全

重点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水务局。

5、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重点内容。“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客运船舶的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水务局。

6、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重点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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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报送要求

为准确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各镇、街道、工业区,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负责本次专项行动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一并报送。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有关安全监管牵头部门每个工作日实行零报告制度;牵头部门每日至少提供1条信息、其他部门每周至少提供1条信息报送区安委办。每月8日前,各单位将上月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具体工作情况报送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