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方案
为确保路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效应对本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完善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市、区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即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防台防讯、地震、气象、地质、生物灾害。
事故灾难。各类重大安全火灾、交通事故、公共设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涉外事件和群众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体制,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和强化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明确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的政府领导责任制,成立由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俞言长任顾问、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琼任组长的路街道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机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并在街道党政办公室设立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袁夏平兼任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应急工作。街道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班子基本指挥部开设于街道机关二楼“路街道应急指挥部”内。(路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个案街道分管条线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事件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前沿指挥部开设于事故现场附近。
四、应急队伍
街道应急队伍共300人,其中华坪路派出所50人、碧江路派出所50人、民兵应急分队120人、监察分队50人、市五医院20人、地段医院10人,归属路街道处置突发性事件指挥部指挥。
各居委、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和应急分队。
五、责任分工
1、社会安全—劫持人质街道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张海平、办事处副主任马佩华和办事处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综治办陆建华;配合部门:市政卫生科、社会管理科、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2、涉外事件—群众性事件街道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张海平、办事处副主任马佩华和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综治办陆建华;配合部门:市政卫生科、社会管理科、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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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街道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全街道各单位要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类器材、药品、车辆等保障,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应急队伍、行动迅速”。各应急队伍要具有较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良好装备,要在从事本职工作人员中组建应急队伍,并落实到每个人员,造好应急队伍花名册。各单位平时应组织应急队伍人员学习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处置能力教育,以提高实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件后,队伍收得拢、拉得出、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