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韩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噪声污染事故、放射源、辐射污染事故等)及其衍生造成的突发性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1.4.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由市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故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预警、四级响应,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1.4.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1.4.3系统联动,科学应对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的重要作用。
1.5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预测和判断
近几年,我市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但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韩城市是以煤炭、冶金、电力、建材、石油、化工、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氯气自来水公司等高危行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由于其因管理不善或生产设备故障发生异常性排放、爆炸等事故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其中,水污染事故将直接威胁城区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地下水资源。大气污染将直接作用于范围(依据污染物性质而定)较广的周边群众,易出现群体性接触、中毒反应或人员伤亡情况(特别是一些如焦炉煤气等特殊性有毒气体)。危险固体废物污染将直接威胁水源及地下水资源和群众身体健康。
交通运输过程中,突发事故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可能对周边土壤、饮用水源、植被及人群造成直接影响。
放射源泄露、遗失造成污染损害。
生态安全事故。
1.6术语解释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根据事故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因污染事故性质复杂,突发性强,变化较快,影响范围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已经成为了影响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
1.7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7.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7.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7.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7.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组织机构
2.1.1.1领导机构
成立韩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
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境应急预警机制
(2)统一协调较大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在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做好辖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同意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
2.1.1.2指挥机构
分四级设置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挥系统。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韩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紧急响应、救援。
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主管市长担任总指挥,政府办主任、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预案涉及部门领导组成,涉案企业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列席。
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危机源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2.1.1.3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安全股)
电话:**
办公室主任:**民环保局局长(兼)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协调组织贯彻执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市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协调、督促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4)按照市政府同意安排和部署,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活动
(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即使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指令
2.1.2组织机构职责
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2.2快速反应力量
2.2.1环境保护局
负责本辖区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并在市政府直接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报告,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请求**市环保局支援。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并根据上级的安排和指示,做好相关的防治工作。
2.2.2政府办
组织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并加强督办。
2.2.3监察局
监察环境突发事件的原因,并追究其责任。对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工作不力或应及时采取措施而未认真执行任务的,造成环境事故扩大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纪检监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监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武装部
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结合环境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组织预备役力量或者请求军区部队支援,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现场的救护保障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2.2.5电力局
依据现场事故的发展情况,做好电力安全的保障。为处理应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所需的电力资源。
2.2.6卫生局
组织本系统相关医疗机构,结合环境污染特性,确定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及相应应急准备措施、医疗队伍、设备、药物、车辆等,为现场医疗救治提供必要保障。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区域防疫工作。
2.2.7**局
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所需,提供警力数量、布控方案、行动措施;交警部门提供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保障;消防部门提供现场救护处置、防控保障。必要时,要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司法调查处理。
2.2.8经贸局
负责对各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其安全防护措施的日常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2.2.9水务局
做好日常涉及水源地、河道等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水资源的污染,保护好群众所需的水资源安全,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突发事件涉及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技术服务。
2.2.10林业局
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制定林业保护方面防治生态破坏等应急措施,并予以实施。提供事故涉及林业方面生态保护的技术支持,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服务。
2.2.11乡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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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保险
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和其它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