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建设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及时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上下联动,协调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设行业发生的规模大、影响广、社会危害性强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扩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的重大险情。
(二)城市水源、供水系统等设施中发生大面积污染或泄漏,对居民产生重大危害的。
(三)出现重大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洪水排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破坏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明确和上级政府指示应当由建设局负责指挥、协调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建设行业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建设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成员。建设局总工办、人秘科、计财科、建工科、燃气办、城管科、市规划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监理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市自来水公司、市矿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市政维管处、市园林处、市城区建筑公司、市房屋建筑公司、市建筑公司、白林局建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部署本行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主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测、预警
建设行业突发事件大体可以分为6大类,包括: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件
施工现场土方坍塌、建筑物倒塌、触电、塔吊拆装伤人、建构筑物拆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2、供水事件
供水事故多发于供水管线漏水、断裂等突发情况,以及人为破坏(投毒)和其他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
3、供热事件
供热事故多发于供热管网断裂、漏水、设施损坏以及生产事故等。
4、燃气事件
燃气事故多发于燃气泄露及爆炸情况。
5、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事件:
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事故多发于市政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
6、城区防汛排涝和其他市政公用行业突发事件
主要指城区防汛、排涝、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等方面的突发事故。
五、应急响应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并通知本市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原则,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成立建筑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对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应急处置,及时派出专业人员给予事故发生地以业务和技术指导,以便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六、事件处置分工和措施
(一)事件处置分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设立以下几个分组,各分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护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向外界传递信息。
负责部门。建设局人秘科。
2、专业抢救组。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如吊车、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泄漏源等,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负责部门。建设局建工科、燃气办、城管科。
3、警戒秩序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负责部门。建设局城管科、市政维管处。
4、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
负责部门。建设局规划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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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建设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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