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09〕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92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安发〔2009〕5号)、《红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安发[2009]4号)精神,为在全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红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保持和促进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三是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四是机动车非法运营、违法载人的;五是瞒报事故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违章行为: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二是试生产不备案的;三是外来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备案的;四是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五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严肃查处事故。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责任追究到位,经济处罚到位,定期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特别是对瞒报事故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联合执法。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监、经委、国土、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合执法措施,完善联合执法程序,明确各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责任。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
(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督查和检查,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继续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存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安全大检查。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制度,确保经常性。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切实贯彻到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有力,富有成效地开展。
(一)精心策划,细化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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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同时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及时进行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全面推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使“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相互促进、整体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情况和整改要求传达执行到位,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入讲行。要在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处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居委会、处属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社区居委会和处属各有关部门每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处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