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风险隐患的规避、识别和管控(演讲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有关知识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省安委办《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以及省煤炭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文件中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推动全省煤矿企业有效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促进全省煤炭行业正确理解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现对构建煤矿双重预防机制若干问题进行归纳解答。

1.何为“双重预防机制”和“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合称为“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质量达标(80%)、全风险分级管控(10%)和隐患排查治理(10%)合称为“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2.“双重预防机制”是如何提出来的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12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016年1月,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要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4月28日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10月9日印发的《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等文件中均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3.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突出。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将安全风险逐一建档入账,采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把新情况和想不到的问题都想到。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强调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风险意识,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煤矿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4.煤矿企业的事故分几类。煤矿企业的事故一般分为八类:

①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②顶(底)板事故。指冒顶、片帮、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③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④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⑤水灾事故。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溃水、溃沙导致的事故。

⑥火灾事故。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

⑦运输事故: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⑧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

5.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每一次事故造成的具体原因是不同的,但如果你认真研读每次的事故调查报告,你会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造成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场所的不安全因素。

注。如果我们把事故作为“果”,直接原因就是造成这个“果”的因,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因。间接原因指管理上的缺陷和外部监管上的缺陷。

注。如果我们把直接原因作为“果”,间接原因就是造成这个“果”的因,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二因。

可见事故是由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

6.何为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7.隐患一般分几级

隐患的分级是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或者虽然不能立即整改但不影响矿井生产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8.何为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工作过程。

9.何为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包括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和复查验收的全过程。

10完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工作机制要重点做好哪几件事。

一要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

三要从排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合管理

四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登记报告制、事故隐患整改公示制、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等工作制度,使隐患从发现到整改完毕都处在监督管理下,使排查治理工作成为一个“闭合线路”

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

11.隐患是如何发生的

所有的隐患都是由于风险管控失效或者弱化造成的。风险管控失效或者弱化表现为如下一种或多种情况:①未进行风险点排查;②危险源辨识不全;③风险分级错误;

④未针对不同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⑤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2.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风险分级管控程序包括:①排查风险点;②危险源辨识;③风险评价和定级;④策划风险控制措施;⑤效果验证与更新等。

13.何为风险点

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是风险点;在掘进工作面进行的割煤、支护、出煤、供电、检修、局部通风、冒顶处理以及掘进工作面中的掘进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掘进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顶板、瓦斯、煤尘等也是风险点。

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场所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核心。

14.何为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注: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危险源是指瓦斯,状态危险源是指瓦斯浓度、温度等,针对瓦斯浓度,《煤矿安全规程》明确了控制标准,企业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确保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处于受控状态,如管控措施有效,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此时的状态危险源称为“受控状态危险源”,如管控措施失效,状态危险源(如瓦斯浓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此时的状态危险源叫“非受控状态危险源”(即隐患),出现了隐患,企业必须要采取整改措施,如果整改无效就有可能造成事故。

15.何为风险

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注。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16.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首先,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即讨论风险必然是涉及哪类或哪个危险源的风险,没有危险源,风险则无从谈起。

其次,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危险源不同,其伴随的风险大小往往不同。

17.风险和隐患是一回事吗。风险来源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或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而隐患是风险管控失效后形成的缺陷或漏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和可认知性,要强调固有风险,采取管控措施降低风险;

隐患主要来源于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要强调过程管理,通过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通过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但两者也有关联,隐患来源于风险的管控失效或弱化,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就会不出现或少出现隐患。

18.风险与隐患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风险和隐患的递进关系。风险在前、隐患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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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推动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健全完善标准规范,细化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率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监督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及有关行业领域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及有关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宣传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做法,曝光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