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主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增强安全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目标

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电力安全、人员密集场所、防火(民房、森林)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四、方法步骤

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贯穿于“安全生产年”始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辖区内各企业要结合本村、本单位(部门)、本企业实际,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9月30)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辖区内各企业要对辖区范围内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排查。对清理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重点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道路施工、建筑、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把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七项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到位。对以下8种涉及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制止和打击:(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4)瞒报事故的;(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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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会、乡安监所。

五、督察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辖区内各企业要对各阶段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提出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的措施,巩固扩大成果,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各阶段执法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辖区内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报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安监所。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辖区内各企业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