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工商营业、环保许可、城市建设、消防审核、质量监督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坚持警示约谈制度、事故评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煤矿安全。一是加快瓦斯治理工作。力争在2009年实现65对矿井安装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瓦斯量达5500万立方米;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的矿井数达12对,瓦斯利用量达1500万立方米,提前实现省政府下达的三年目标。二是强化顶板防治和管理工作,加大顶板现场管理和支护改革。三是积极推进煤矿帮带工作。继续推动全市大煤矿帮带小煤矿产业体系建设。四是提升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善运行机制。五是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技改项目的实施。六是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七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立联动机制,保持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2.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和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四是抓好农用车安全管理。五是继续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七是完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做到监控有效。
3.金属非金属矿山。一是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井工开采矿山和尾矿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加大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力度。通过采取调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增强露天采石场抗风险能力。三是以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为契机,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现状评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加大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
4.危险化学品。一是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阻隔防爆和运输监控等安全适用技术,扩大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做好危化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大型项目试运转的安全监管。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做好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5.烟花爆竹。落实乡镇、村居责任,依法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氯酸钾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行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民爆物品。以现场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环节为监管重点。深化民爆行业“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制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7.消防安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以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8.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以防范脚手架、超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9.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为整治重点,加强定期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10.水上交通。水上交通以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非法载客、超载、索渡等违法行为。
11.电力、铁路、旅游、学校安全、渔业船舶、防雷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即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巩固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安全宣传教育成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整合安全监管宣传工作资源,巩固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阵地。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和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精神,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劳动、商务、经贸、煤炭、建设等部门要将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农民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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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认真制订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各县、区(市)政府及市级各个专业办具体活动方案请于4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三)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奖惩。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地方和行业,要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市政府将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措施和内容,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