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就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1.整顿经营秩序,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2.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开展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4.严查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督促零售单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换发许可证的程序,严格执行换证条件,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

3.开展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根据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创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的通知》(常安监〔2009〕37号)文要求,积极开展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起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安全经营秩序。进一步夯实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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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挂帅,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加强配合,协调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对非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3.落实责任,依法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加大“打非”力度,凡因检查整治工作不落实,失职读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失职渎职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