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应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设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组织监督检查。每季结束后的5日内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不断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落实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19号)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18号)和国务院安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安委办函〔〕1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发展,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着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年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部署
一)年4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
二)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督促检查;
三)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总结提高。
四、工作重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地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措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精心部署,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则,确保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三)强化督导。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跟踪治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