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安、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法治素养,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配合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督导小组

我局同时成立10个督导小组,对全市房建市政工程结合“双随机”,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联络员:

第一小组组长:

第二小组组长:

第三小组组长:

第四小组组长:

第五小组组长:

第六小组组长:

第七小组组长:

第八小组组长:

第九小组组长:

第十小组组长:

督导小组其他人员由市质安站各监督科人员、市建筑废土站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其中,第一小组至第六小组督导检查房建工程项目;第八小组督导检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第七、九、十小组督导检查市政工程项目;第十一、十二小组督导检查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建筑废土消纳场。

(三)组织落实

各区建设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保障活动所需经费。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活动

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全社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各项目参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一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就如何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线下培训+线上直播”同频共振。运用网络直播的方式,聚焦新《安全生产法》特色、亮点和主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业性解读和业务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教育培训格局。三是开展主题知识竞赛活动。以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为背景,结合建筑施工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发动相关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线上专题知识竞赛,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三)开展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严格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我局已着手组织编制《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指引》。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违反基建程序、不合理发包、任意赶工期、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不及时,质量保修义务不履行等行为。二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代建)单位委托检测行为、资质合规情况、报告(数据)真实性、量能匹配情况、承揽业务情况、检测人员持证情况、样品管理情况、检测仪器设备情况等,对发现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观摩

为加强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建设工程事故处置应急救援能力,市建设局依托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组织跨部门公共安全事件实战演练,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观摩,建设系统常备应急队伍及全市各房建市政在建项目也应自行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市质安站和各区建设局应对观摩项目严格遴选把关,并同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观摩,各演练观摩项目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应根据建筑施工行业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风、高处坠落、疫情防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观摩,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五)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层级指导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监督工作标准,促进区级质量安全机构公平公正开展动态监管工作,强化市区两级协同联动,全面提高监督实效。我局已印发关于《质量安全监督层级指导工作指引(试行)》通知,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层级指导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具体负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对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下述简称“区质安站”)进行层级指导,抽查区质安站的机构履责情况,并随机抽查区质安站所监管的不少于1个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和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管控情况。

(六)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办法宣贯培训活动

市建设局组织编制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办法培训教材,并会同xx区在内厝镇开展农村自建房和小散工程纳管试点工作。各区建设局组织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纳管实施细则及配套指引宣贯,同时组织辖区内建筑工匠培训,指导属地镇(街)开展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教育落在班组上”活动

各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要继续推行把“支部建在项目上,教育落在班组上”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延伸到工程安全质量攻坚克难第一线,提升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质量水平。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制定工作方案,力争今年全市建立项目党支部xxx个。其中市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xx区区管项目xx个。

(八)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及时梳理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一是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九)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督促企业加大排查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二是企业负责人要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电梯、工地消防、涉海施工、隧道施工、地铁工程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防台防汛等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风险管控,强化预防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十)开展建筑工程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及宣传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一是各单位要严把“人员入口关、个人防护关、生活保障关和现场管理关,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在建工地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工地人员排查梳理,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通过核酸检测手段,密切监测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三是进一步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加强有关新冠病毒知识、防护知识的健康教育普及及宣传,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知晓

(十一)开展建筑工程防台防汛专项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和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抓好汛期工地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一是着重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工作。二是做好高空作业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对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滑坡、垮塌隐患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三是遭遇极端天气时,严密监视对基坑、管沟、地下暗挖、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及脚手架基础等带来不利影响,及时撤离相关人员并停止作业

(十二)开展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检查

市建筑废土站要依托市渣土办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建筑废土消纳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一是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消纳场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消纳场运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重点施工工地进出车辆“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即未经核准的车辆不准进,未经核准、未冲洗干净、未密闭覆盖和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准出)的落实情况。二是鼓励建筑废土消纳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科学、动态、及时的管理模式,组织开展建筑废土消纳场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考评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二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对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车辆进出工地清污冲洗三是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强化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情况检查考评,对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采取责令整改、约谈和按规定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等措施

(十四)开展各具特色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及各施工企业要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是开展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知识讲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培训二是开展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培训、开展流动式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吊篮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等各具特色的培训教育

(十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方式方法。一是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等活动,结合《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及建筑工地要运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在醒目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月”海报,二是组织学习《五大伤害》手册,观看安全生产宣教片。通过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安全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岗位技能竞赛、安全专家在线访谈、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安全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技能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要精心安排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的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电视、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确保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专人跟踪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注重挖掘发现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在6月5日前将综合应急演练观摩计划、6月25日前将演练方案、演练脚本、过程影像、总结材料市建设局工程处。活动结束后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及时前将活动照片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

附件:

1.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2.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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