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省能源局下发2022年全省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能源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开展好2022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重大。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站在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要求,明确各项任务,科学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组织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东航“3·21”坠机事故、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纳入6月份党组会(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丰富多彩的集中宣讲、培训辅导活动,推动学习活动向基层一线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宣传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二十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硬措施)落细落实。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硬措施宣讲活动,落实部门“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要求,以“党组学”“支部谈”“班组讲”为载体,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贯彻落实。同时,要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利用、微信群推送安全公益短信,印制发放安全生产硬措施卡片、购物袋等宣传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安全生产硬措施,在机关、在企业、在学校、在社区营造具有能源特色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讲一次课、听一次汇报、研究一次工作,解决一个问题)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编发能源领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推送给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形成舆论声势,并结合“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也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年,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查漏补缺、攻坚整治工作,总结评估、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宣传基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有效措施和典型事例,并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对共性问题研究出台指导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深入开展奖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宣传。各地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内部员工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各能源企业要拓宽渠道宣传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油气管道企业要深入管道沿线单位、企业和社区,重点围绕“户主、村委、挖机手、承包户、村民小组长、信息员”等六类人员,广泛宣传管道生产安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保护,提高管道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结合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楚天行”内容,组织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认真贯彻落实《xx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开展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案例解读、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技能。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6月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整改;对较大以上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建立台账,按照整改“五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的要求推进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请安委会挂牌督办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x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市核电办主任x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能源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相关活动与当前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迎峰度夏、汛期等重点时段、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于x月x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并报送市发改委,x月份每周五报送一次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x月x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附件1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活动进展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2.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3.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4.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发现问题(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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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1日前将此表填好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sxwk@.com或者通过“gwsxwk交流”群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