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根据《*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提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函》要求,现将我县近五年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防灾减灾救灾组织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防灾减灾救灾原则,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成员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保证信息资源互通互享,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会商决策运行机制;二是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回头看”活动,根据*县的灾害特点、地理位置、地质结构、气象气候差异等因素,针对个性特点,完善细化应急预案,满足应对不同灾害情况需要;三是汛期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所有干部职工通讯24小时保持通畅,严格落实四级值班制度,实行值班领导负责制,保证“7×24”小时值班值守。四是组织多次防灾减灾信息员培训班,提升信息员统计、分析和评估灾情的能力,确保灾情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真实客观和报表规范。五是成立防灾减灾协调会商小组,县应急、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环保、卫健委、国土、公安、科技、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及资金投入保障。我县建立了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2021年我县因遭受台风灾害导致两户房屋倒塌,在镇村干部和应急局工作人员帮助下,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2022年,由应急局向县政府申请倒损房屋专项救灾配套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用于支付修缮重建剩余费用,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救助成效。
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进一步健全。
1.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为充分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每年均与朴人商厦协商,预定应急救灾物资:22年矿泉水10万瓶、方便面4000箱、大米20吨、照明器材等生活用品,20年矿泉水15万瓶、方便面5000箱、大米30吨并签订预购合同,同时鼓励各乡镇与大中型超市签订物资储备协议,灾害应对能力明显提升。
2.筹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始终把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指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减灾救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全县统筹规划、精心布局,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0万人以上(高于四类救灾物资储备库标准),集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指挥调度、实训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救灾物资储备库。
3.增强人员配置,充实应急救灾力量。机构改革后于20**年3月县政府应急办、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抗旱排涝服务队实现人员转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核定每乡镇(经开区)增加财政全额预算编制人员2-3名,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序推进。*县现有应急避难场所22处,其中综合型应急避难场所12处,单一型应急避难场所10处。按固定避难场所等级进行划分,长期固定避难场所6处,中期固定避难场所6处,短期固定避难场所9处,特定避难场所1处。涵盖室内、室外、室内外兼有等多种空间类型,完成了避难场所的建设规划。
综合减灾工作成效显著。近五年来,我县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我县已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级2个,分别为*社区(20**)、*社区(20**),省级3个,分别为*社区(20**)、*社区(20**)、*社区(20**)。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围绕自然灾害易发地、社区避难场所状况、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等基本条件,明确了2022年新创建2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目标。二是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逐步出台完善奖励机制,对创建成功的乡镇(经开区)进行加分,各创建社区也建立健全了综合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对监测、应急预案、脆弱人群应急应对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落到实处。三是多方筹措创建资金。积极争取县财政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献计献策,多方参与社区防灾减灾工作。
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围绕“5.12”防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宣传。邀请县应急局、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科技局有关专家对社区干部、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地震安全知识》、《安全防火知识》等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播放;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横幅、楼道小贴士、橱窗宣传栏200余幅,有效提升了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在社会上营造了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全县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1支、地震救援队伍2支,灾害信息员694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设置了防灾减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设置灾情风险分布图、防灾减灾灾民避难场所、应急救灾设施分布、转移安置路线图标识标牌,储备了灭火器、逃生绳、应急手电筒、蜡烛、救生衣、大喇叭、铁锹、棉被、棉衣及米油等一系列应急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人防专业队伍和基层灾害信息员在防灾减灾中发挥骨干作用。
重点工程项目水平进一步提高。近五年来,县实施防汛抗旱、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多项重大工程,防灾抗灾救灾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灾害防御功能得到明显加强。
(一)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对自然灾害隐患全方位、立体化动态监测,实现灾害风险快速研判、智能分析、科学评估等,提高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对接国家、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多手段、多渠道、多受众发布。
(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1.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林区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全面获取我县主要灾害致灾信息、历史灾害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建立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2.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防御与治理工程,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聚焦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做好房屋设施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经开区)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创建。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超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统筹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干支流和左右岸的系统治理,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开展涵闸主体结构老化、启闭机老化、闸门漏水等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涵闸除险加固工程。强化对水文、气象、地质灾害、雨情、旱情等状况的动态监测和科学分析,实施中小涵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低洼易涝区排涝、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工程,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防洪除涝减灾能力。
4.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充分利用学校、广场、公园、体育场馆、人防、绿地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形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合理搭配、室内室外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立体灾害应急空间体系,满足突发重大灾害状态下紧急疏散避险需求。依据应急避难设施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应急避难设施日常维护、启用运行及关闭管理等工作。
(三)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水旱、地震、地质灾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防治应急体系,按照国家标准,推进建立城市综合避难场所。加快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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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部署防灾备灾工作。及时更新灾害信息员数据库灾害信息员ab岗信息,2023年至少全面更新2次,第一次于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于12月前完成。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组织开展覆盖县、镇、乡三级的灾害信息员培训,参与人次不少于345人次。5月份前,与本地供货商签订2023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合同。
3.推进综合减灾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年度内至少申请2个社区。5月初制定防灾减灾周工作方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10月初制定国际减灾日工作方案,开展“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6月底之前完成防灾减灾桌面推演,参与人员为各乡镇灾害信息员不少于67人次。年度内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积极推广灾害风险隐患报送系统,6月份前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20条,汛期内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
4.开展灾害应对工作。全年度及时关注本地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若有发生灾情,及时通过灾情管理系统报送。如已通过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于10月底前完成冬春因灾困难需救助人员摸底工作,冬春救助资金年前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位。6月底前,组织至少1次县-镇灾情管理系统实操培训,参训人次不少于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