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思考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即依法负有消防安全工作职能和职责的各类主体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笔者结合自己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的一些体会和思考,对当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粗浅的解决对策。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中的现实困境

由于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总体较低,近年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虽然有所改进,但与消防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已经成为制约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大瓶颈。

(一)政府层面上热下冷,考核流于形式。在近年来较大力度的推进和宣传下,各级政府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也日益提高。但有些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没有针对辖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致使消防工作得不到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使消防工作被视为软任务,消防工作还是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跳不出“消防提议―政府部署―消防包揽”的怪圈,摆脱不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困境。

(二)职能部门推诿塞责,合力作用不够。从近几年西宁市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来看,尽管市政府一再强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牵头整治的范围和要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行政部门的参与,还是停留在安排一般干部参加,有的甚至推诿拒绝,消防部门仍然越俎代庖、大包大揽,行政职能部门并未发挥应有作用。

(三)社会单位盲目侥幸,管理水平不高。从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看,一些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损坏严重;一些单位对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及房间外窗设置固定栅栏,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等影响疏散和救援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流于形式,检查不细致、不深入,不能发现隐患和问题。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一)法规责任体系存在盲点。首先,现有法规中,虽原则性地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但没有配套的细化规定,尤其是涉及消防知识技能的普及、城市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和多种消防队伍建设等公益性消防工作,没有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其次,目前,只对重特大火灾事故且主要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实施责任追究,但对日常管理指导不到位或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火灾,无追究责任的相关规定,因公共消防建设不到位而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等深层次问题更不会涉及。再次,责任追究的方式多是党纪、政纪处分,未涉及刑事责任,惩戒的力度和影响十分有限。

(二)消防安全特性自身限制。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发挥的是保障性作用。对于社会单位而言,消防工作不是无中生有的事情,而是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因此具有从属性;消防工作并不自成体系,而是渗透于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各环节,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具有伴随性;消防安全不仅不产生直接的主业效益,反而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因此具有消耗性。最大的逻辑冲突在于,以确定的投入去预防不确定的不利后果(火灾事故),消防工作的保障性作用发挥具有偶然性;而如果不确定的不利后果一旦发生,其损失将不可估量,因此这种保障作用又具有基础性。消防安全工作上述这些客观上的消极特质容易导致责任主体对其产生主观上的对抗情绪。

(三)消防管理惯性思维偏差。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惯性思维的影响和消防部门的体制所限,消防工作依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大包大揽,将本应由社会各方分担的消防安全责任集于一身,致使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现实中,消防部门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很多规则的执行者,为数不多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既是审批人、又是验收人,既是执法责任人、又是维护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这不仅会导致消防安全责任逻辑的混乱,更容易滋生执法不公、不廉等队伍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推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对策研究

(一)坚持政府主导这一重要基础。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着力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在政府务实领导基础上,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会更加有效。一要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给予保障。将政府、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各地消防条例重要内容,明确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职责。二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三要抓好考评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抓好“人”这一关键因素。邓小平同志讲“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科学发展观也告诉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发展依靠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应坚持抓好人这个关键因素。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为了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创造生产生活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坚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虚心向社会群众学习,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组织,号召人民群众行动起来,使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转化成为人民群众自觉改造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主动力量。二要加强消防安全主体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巡查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督导队伍等“四类队伍”的建设,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关键和核心,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使消防安全工作从组织领导、协调统筹、组织部署、到开展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检查督导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都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三)坚持完善机制这一根本保障一要完善政府部门责任制的行政督查和法律追究机制。对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规定。责任追究不以发生火灾为界限,日常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也要通过行政、组织、经济等多种手段,实施考评和惩戒。二要指导社会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社会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台账检查等;要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要形成规范化、正规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三要创新农村社区新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构建在党委政府、综治机构领导下和在派出所指导下的以管区民警为龙头,以村委会、治保会为阵地,治安联防队、巡逻队、协管员、物业保安为骨干,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义务巡逻的群防群治责任体系,明确村长、民警、治保主任的直接领导和责任人地位,采取党委政府专项拨款、社会赞助、村和村民自筹等办法,严格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群防群治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开展。

第二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靠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肃追究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但由于我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多样化、形势出现复杂化,使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全生产意识不强。不少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偏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强调生产第

一、质量第一。这是目前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满足于会上讲讲,墙上挂挂,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没有很好地把安全管理作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内在需求去狠抓落实。安全管理网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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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不全,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台帐不齐全,记录内容不完整。

三是企业安全培训不严。不少企业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调整充实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于空洞的理论说教,针对性不强,导制安全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脱节,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四是企业安全管理不力。部分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偏低,能力偏弱,缺乏专业安全管理知识,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工作责任性普遍不强,无法适应现代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安全检查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

五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往往在生产任务紧的情况下,安全就不重要了,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甚至带病工作,导致本质安全度下降。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标准配置,降低质量要求,以次充好,使一线职工得不到有效地安全保护。

六是安全体制机制不全。目前安全监管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主要对企业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排查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改正,虽然在短期内确实能有效地消除一批隐患,但从长远看却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由于企业内部还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对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政府检查,企业配合,而不是积极自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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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和治理隐患,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企业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为企业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形成责权利相结合,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全体职工人人抓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想安全的意识,确保企业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做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规定配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定期在企业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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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企业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要适合企业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改变过去“重视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轻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的现象,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培训和技能训练,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把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作为企业的安全监察重点,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形成公司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一次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治理计划、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治理到位。

五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技术装备,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科学管理,切实增强企业抗衡不安全因素的能力,提高本质安全度。企业要自觉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机械、电气等设备的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严禁相关设备处于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说明正确佩戴、使用,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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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健全企业安全监管体系。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覆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发展的责任意识,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第三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渐增强,并认识到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但是,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企业依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安全制度严不起来、安全责任落不到位”等现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这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急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现场实施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始终是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重要保障。2015年全年度,苏州西部生态城发展有限公司各在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力配合,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圆满完成了集团公司对安全的考核指标。在公司经营班子的指导下,积极响应市安委办、区安委办要求,落实其余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定员开展在建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充分保障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越来越多,根据目前的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有80%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引发的,目前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没有得到正确认识。有不少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把安全生产放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注重抓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仅把安全生产挂在口头上,对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有的企业在降低成本压缩经费时,首先想到的是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有的甚至把安1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对安全是效益保证的认识不足,这是目前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安全监督全管理体系不完善。虽然很多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但在人员、设备等多方面的配备上仍比较薄弱,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滞后于安全生产需要,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安全部门只满足于围着领导转,存在职能不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现象,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部分企业虽然根据安全主管机关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生产工作也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但是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一些制度只起到通过审核的目的,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安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一现象在初起步企业中尤为明显,许多企业只重视眼前经济效益,忽略应有的安全管理和配置的投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扎实,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安全事故的预防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大量的事故原因分析,设备或装置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缺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管理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差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因素,安全生产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素质,它包含了文化修养、风险意识、安全技能、行为规范等多方面的因素,其标志是风险意识,而风险意识的产生则取决于安全素质的提高。因此,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要加强,对安全技术培训资金的投入必须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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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凤

20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