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难的问题思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难在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但关键还在许多工作“落实不下去”。抓落实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职,有些地方的领导常常感叹工作落实难。如何分析并妥善解决落实难这些问题,对于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抓落实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抓落实的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责任制落实难。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正如中央领导指出的那样,许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之所以“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关键是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怎样才能使各级各类人员有很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呢。一个人自觉性的高低取决于责任制的约束力、道德水准的高低。责任制能增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人自觉遵章守纪、履职尽职,因为责任制始终是事故后处理和事故后追究,不能完全解决事故前的违章。责任制不落实不一定发生事故,发生了事故不一定查得出来是我的责任,查出我的责任也不一定给我什么处理。于是,有的责任制说在嘴上,层层强调,无人落实;有的责任制挂在墙上,没有具体分工落实,缺乏明确的责任;有的责任制写在纸上,责任状签后锁在柜子,形同虚设,从而使责任状成了“装饰品”,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缺乏有效性。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签订责任状是为了推责任和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空”对“空”,有的根本说不出所签责任状的内容,落实从何谈起。二是缺乏对等性。缺乏双方约束机制,制度中只规定下级应怎么做,应负何安全责任,并未对领导规定应做什么,缺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责任状内容由于不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千篇一律,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更没有可操作性。四是缺乏监督性。责任状签完后,有的人就把它束之高阁,中间没人监督,没人对照检查落实,以至我们督查时请领导拿出时,翻箱倒柜找不到,不知搁置何处,成了一纸空文。五是缺乏责任追究严肃性。出了事故要追究责任时,本人喊冤,领导也说手下留情,该处理正职却处理副职,该严惩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伤不了皮毛,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一项工作分工到具体部门、具体人,落实起来就容易;反之,如果分工不明,大家都管,遇到难题就难落实。这实际上是有些工作没有责任制,责任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政府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事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全局的重要工作,政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分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这才能抓好落实。具体地讲,就是安排部署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明确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什么时间完成,促使各级各类人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务明确了,职责清楚了,落实就不是难题。
(二)无形的工作落实难。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在人,在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这里说的无形的工作,是指安全意识培养、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氛围建设等,这些工作没有具体考察的硬杠杠,落实起来也比较难。有些单位和领导抓工作,存在着重有形轻无形、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安全意识具有不稳定性和易失散性,如果长时间不再提醒巩固,它会弱化甚至完全散失。有的同志由于对安全意识的规律缺乏正确认识,认为费力、费时又没多大效果,这些工作是形式主义,是花架子,轻视它。而有形的工作如发放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安全检查等易于考察、便于用统计数字表达的工作,落实起来则相对容易些。有形工作与无形工作,二者是辩证的统一,有形要靠无形支撑,无形要靠有形体现。因而,抓有形工作,要着眼于无形建设;抓无形的工作,要注意通过有形的东西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抓无形的工作更为重要,因为无形的工作往往是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如果抓不好,有形的东西就难以巩固和发展。比如,我们抓安全生产意识,既要抓各种安全会议和检查,更要抓教育,抓培训,抓安全氛围建设,下功夫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技能,有效防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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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指导性工作落实难。指导性工作,一般指上级仅提出原则性要求、下级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的工作。这些工作伸缩性、灵活性大,干好干坏都似乎“关系不大”;同时,要落实好指导性工作,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善于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是件不容易做好的工作。正因为有难度,有时更显得重要。因为上级部署的许多重大工作都是指导性的,不可能那么具体。比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总体规划中,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决不能犹豫,必须给安全让路,无条件地服从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等,怎样抓好这些指导性工作,要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落实,上级只能提出总的要求。但这些工作都事关安全生产的全局和根本,必须高度重视,一丝不苟抓好落实,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
(六)见效慢的工作落实难。干工作当然要重效益,这也是抓落实的基本要求。但重效益不光是重眼前的、局部的效益,而且要重长远的、整体的效益,不能干什么工作都企图立竿见影。通常来讲,见效慢的工作一般都是些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如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事故的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等,短时间内不易见效,需要下一番苦功夫,需要一茬又一茬的领导鼓实劲去抓。这就需要各级领导着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情绪,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重基础、重长远,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扎实地落实。抓工作落实,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给钱给物的工作落实起来就比较容易。反之,缺乏物质保证的工作,落实难度就比较大。但并不是说不给钱物,工作就无法落实。现在确有一些同志干工作、办事情是“等、靠、要”,不是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抓落实。管理松散、制度废弛是事故之源。预防事故工作,重在抓制度措施的落实。要牢固树立“靠严格管理抓安全”的思想,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从点滴入手做好预防事故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抓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实施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真正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抓,违章违规行为一发现就管。
(七)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难。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深层次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难。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水平低。从全国的安全现状看,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明显不足,安全防御能力下降,大量非公有经济的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随着承包、转包、租赁等经营管理形式的多样化,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2001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覆盖全国的安全监管网络正在形成。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人员编制数量相对较少,处于疲于应付的局面;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有机构隶属较乱,有的隶属于各级政府,有的隶属各级经贸部门,有的隶属于劳动部门;经费普遍紧张,车辆、设施、办公条件等也相对较差;区级安监机构建设落后,与县级机构建设不协调。由于这些问题及因素的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它一些安全监管部门也普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清。部分主管部门把执法、处罚当成创收的手段,见责任就躲,见利益就争,致使安全生产法难以实施到位,而一些被列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对象的小企业、小煤矿、个体运输户、烟花爆竹小作坊、小火药厂点和一些公式娱乐等,有的明停暗开,有的未经验收就擅自恢复生产。个别地方已关闭取缔的小矿小厂,又出现死灰复燃。四是腐败行为增加安全生产监管难度。有些地方干部直接参与办矿山,或者收受贿赂,上下勾结,充当保护伞,致使一些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非法业主有恃无恐,增加了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