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风险防控经验交流材料定稿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财政干部资金“双安全”
2011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将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在风险防控上动脑筋,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适应财政业务发展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规范了财政权力运行,确保了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促进了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廉政教育,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教育和保护干部职工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建立《廉政教育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协调会议制。围绕转变观念、淡化权利、加强责任、强化服务,相继开展了理想信念、执政为民、警示提醒、依法行政等教育活动83场(次);分别对2批46名新任科级干部,实施任前“考廉”和集体廉政谈话;建立共产党员示范岗,监督展示牌,公示个人《廉政承诺》;举办廉政书画摄影比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通过教育,使财政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主动防控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坚决预防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认真查准廉政风险点,着力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1“防火墙”
领导重视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关键。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了《市财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制与监督检查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的工作格局。
找准廉政风险点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风险点找准了,才能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施方案要求,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查找要害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我们始终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作为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关键,着力从预算编制(追加)、资金分配、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非税管理、国资管理和会计管理等工作中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和可能缺乏有效监管制约的重点环节,进行财政权力“搜索”和廉政风险点“查找”。通过征求意见、群众评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方式,最终确定查找风险人员对象,特别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涉及财政资金预算分配管理和使用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了细致如微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并结合岗位和工作特点,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总体思路,进行监督定位,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每个环节的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平稳、高效,从源头上减少中间环节和防止资金链条过长运行造成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达到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
2政干部双安全的目的。二是动员全体财政干部参与查找潜在廉政风险点。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程序,采取自己找、科室查、领导提、群众议、集体定的方法,使全体财政干部融入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充分体现了部门之间的互动、领导与干部之间的沟通、干部与干部之间的交流。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控的原则,从加强对涉险岗位人员教育管理、配臵制衡权力、完善流程设计、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制度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建立防控长效机制,重点在建立日常教育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和预警防控机制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风险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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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落实,一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自觉性。每年初,召开全市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局党组成员与局机关各科室、避属单位负责人一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二是继续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在分解全年目标任务时,对承办科室、协办单位提出具体责任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由局纪检监察室督促牵头和协办科室、单位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同时,把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相关科室、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述效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跟踪督导检查。按照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每半年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成考核组,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政务公开栏、财政信息网及时通报任务的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动态监督机制监督管理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关键,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机制,既可以有效促进财政业务工作的顺利健康推进,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去年以来,我局从建立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局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考核制度,通过阶段检查、单位内部评估、风险控制、定期考核方式,对局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把财政中心工作臵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之中,使全局工作运转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一是加强对廉政风险管理工作考核。每年开展半7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由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考核结果纳入市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力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对落实不力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以及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强化日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检查。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垂直抽查、办事公开、重点环节监督、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以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臵;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三是实行分级廉政风险监控机制。按照廉政风险对应的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可将风险等级分为三级:一级风险点由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二级风险点由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部门负责人重点监控;三级风险点由纪检监察部门、部门负责人随时掌控,加强动态管理。四是强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衡、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内审等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