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四中安全排查汇报材料
水磨营中心学校教师考核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据《乐都区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定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突出实绩。
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郭国忠(校长)
成员:周文邦(副校长)吴世文(副校长)李田斗(支部副书记)马本瑞(主任)李积才(工会主席)李青善(纪检监督员)杨元斌(教师代表)何青梅(教师代表)
三、考核内容及得分办法
(一)德(6分)
1、思想政治(1分)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完成政治笔记和心得体会。没有笔记和心得者不得分,达不到标准者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2、职业道德(2分)
(1)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和家长,学生和家长民主评议满意(1分)。(2)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分)
3、工作态度(3分)
(1)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得分。(1分)(2)积极完成工作,有奉献精神。(0.5分)
(3)工作纪律严明。上班期间喝酒、玩游戏、外出、打牌等发现一次酌情扣分(1.5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不得分。
①向学生乱收费、推销资料、索要财物;②聚众、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③参与邪教组织,影响团结稳定;④猥亵学生;⑤其他违法行为。
(二)能(34分)
1、教学常规(13分)
(1)备课、讲课、作业批阅、业务学习等常规工作按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分等计分。出1
现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以及上访到学校和教育局者或被教育局通报批评者酌情扣分。(5分)
(2)及时进行单元测试、过关练习或月考,有分析和讲评。要有试卷、记分册记载。每缺一次按比例扣分。(5分)
(3)积极参加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未参加者不得分。(1分)
(4)参加校、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讲课比赛等教育教学活动。校级1分,县级1分(2分)
2、过程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及学校过程性检查)(10分)(1)教学计划(复习备考计划)、总结切合实际、认真。(0.5分)(2)每学期有不少于2篇(次)的教学反思、感悟、案例等。(0.5分)
(3)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标准,且有评价和反思。达不到者按比例扣分。(0.5分)(4)参加教研活动,本人有一定表现。参加课题研究并有计划和一定成果。(0.5分)(5)尖子生(学困生)辅导有目的、有记载、有效果。(1分)(6)本年度获县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者。(1分)
(7)参加县级、校级培训有区别打分。没有参加任何培训者不得分。(0.5分)(8)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如送教下乡、联片教研、大型公益活动等。未承担任何任务者不得分。(1分)
(9)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及县以上各项活动(如各类竞赛、成果展示等)。(1分)(10)采用各种方式(如家访、电话、个别谈话等)加强家校联系,记载清楚、目的明确、效果明显。一学期家校联系达不到本班学生1/3者扣分,无记录者不得分。(0.5分)
(11)班主任工作按《班主任考核量化》分等计分。(3分)
3、学历和工作量(11分)
(1)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者得分,达不到者适当减分。(1分)(2)按工作量计算办法计入(参照第六条)。(10分)
(三)勤(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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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分。
水磨营中心学校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