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材料
①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抬头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②延续申请前一年度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包括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④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⑤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监测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
⑥《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⑦《辐射安全监管表》。
⑧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篇: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次序整理成册,做好档案备份)
1.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3.填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见附表6.)(须填写完整)。
4.许可证有效期最后一年的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全体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由具有x-γ辐射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
5.持证单位自行编制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持证单位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最新台帐,辐射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等工作,并对总结的真实性负责。
6.全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7.核技术应用项目明细表(见附表3.)。
8.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9.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换发的单位,按新领许可证程序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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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梅岭东方医院(公章)
2013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