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自然灾害的多部门联动研究
应对自然灾害的多部门联动研究
提要本文首先对应对自然灾害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提出合理化措施,最后总结出应该健全统一协作的自然灾害信息动态预警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制,切实抓好各类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关键词:自然灾害;应急机制;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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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缺乏统一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无论是雪灾还是洪灾,其中最重要的是气象预警。2008年南方雪灾之前,我国的气象预报系统应该就有雪灾天气的预警,早就应该在雪情造成灾害前期,通报可能出现的灾情,让各地区做好相关预防措施,做到有备无患。《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门规定了突发事件的检测与预警制度,该法第42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当然,灾情的提前预警需要很多部门的配合以及统一的系统数据分析。
2、一些地方政府应急反应速度滞后。人们本来有理由期望,经历过1998年的抗洪救灾和2003年的“非典”,政府的救灾应急能力应当有所提高。但事实是,相关应急预案似乎没有及时启动,不少应急管理机构在灾情出现几十个小时后还不能掌握基本情况,灾害现场几乎没有什么公共服务。比如,数万人聚集火车站几天,政府除了维持治安之外,没有及时采取什么有效的疏散、救济措施。这与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仅以经济指标来衡量政府官员政绩的畸形政绩观有很大的关系。
3、有关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无论是灾害预警还是灾害的应急处置都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有效沟通、精诚合作。《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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