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从低风险行业到高风险行业的思考
摘要。教育风险是当前各中小学面临的热点问题。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中小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面对危机,采取有效对策,转移教育风险更是值得教育工作者深思和探究的课题。
关键词:教育风险现状原因对策
当今社会,投资风险、技术风险等各种风险险象环生,经济学家首先最为敏感地触及了经济领域的风险,随后社会学家、哲学家们也纷纷从不同的视角,对风险问题进行了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曾经一度被认为是众多行业中相对稳定的教育行业现在也面临着各种风险,特别是校园安全的巨大压力,极大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目前,我国尚未针对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标准予以明示,教育机构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无据可依,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群众信访不信法,给办学带来很大的困难。
一、教育风险的现状
笔者所在地区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随着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大力实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大幅提高,家长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也逐步提高,学校潜在的风险随着生源的增加而不断增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震、雷击、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学生伤亡。这些灾害一旦发生,无论是在校内、校外,无论校方有无责任,家长都要求学校负责,拿钱说话,不给钱就要围攻学校,甚至抬尸威胁,不通情理,不听劝阻。
(2)上学途中因交通肇事致使学生伤亡。交通事故本应按照交通法规处理,但是一些家长不管肇事双方的责任划分,只要与学校沾边,就要聚众闹事,不走司法程序,认为学校有政府作后盾,比拿私人的空头支票来得实在。
(3)具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在校突发疾病死亡。一些学生有先天性疾病(某些疾病潜伏性强,常规体检查不出),一旦在校发病,抢救无效死亡,一些家长就要拿学校开刀,甚至围攻学校和教育机关,要求高额赔偿。
(4)学生自伤、自杀,造成伤亡。个别学生因心理缺陷,从小有自杀倾向,有的甚至与同学赌死期,这样的学生一旦自杀,家长就要怪罪学校,且长期上访不断,若是在校内死亡,更是不依不饶。
(5)学校安全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疏漏;教师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故意、过失,或学校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伤亡。此类事件的发生责任在校方,按教育部制订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条件参加学校责任保险的学校,保险公司为学校转移了部分风险,未参加保险的,赔偿责任自然就落到了教育部门和学校身上。
二、教育风险存在的原因剖析
当前,在一些边远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家校纠纷引起的不稳定因素渐趋发展,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和素质教育的深入,教育主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管校办学水平。然而,近年来,家校纠纷案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呈上升趋势。由此折射出来的不仅仅是教育部门制度上、管理上的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教育发展到底怎么了。
1.没有正确处理好“依法治国”方略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关系
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实施依法治国最基础、最关键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以人为本是执政的理念,是人本管理的根本,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关系民生、注重民意、体察民情的切切之心,符合人民的利益,符合国情。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六,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为核心,从观念、机制、手段等方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七,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校长要担负全面管理学校的职责,让学生从小受到依法治国理念的熏陶,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第八,政府职能部门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学闹”,引导家长走司法程序,依理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