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紧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3月17日,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橙色森林火险警报,自17日到23日全省风力较大,为4级以上高危森林火险天气。特别是清明节将至,祭祀烧纸、旅游野炊等野外用火现象急剧增多,火源管理困难加大,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为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从现在开始至清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组装一辆宣传车深入到村庄和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宣传。
2、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做到上山不带火种、不玩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做好宣传,使家长做到出坡不烧荒。
3、对放羊户、智障人员家属等特殊人群,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做好教育和监管。
4、对所有护林碑、界桩及石人等重新粉刷一遍。
二、进一步做好野外用火管理控制工作。以火源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按照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
1、所有进山路口都要设置防火警示牌,在重要路口设专人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在风景区、森林公园、庙会点、国有林场和村庄都要增加宣传标语的密度。
2、对林区坟主、春耕地户主登记造册,签订禁火责任书,落实禁火责任。
3、加强野外用火巡逻稽查和入林人员火种查缴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纵火人员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火监督检查,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区林业局要实行挂包督查制度,对重点乡镇(街道、开发区)安排专人检查指导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