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问题及其消解
摘要。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中存在评价标准单一,注重学校系统质量评价、弱化学生主体质量评价目标,忽视学校进步程度评价等问题,这使评价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建立高质量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需要澄清教育质量与教育质量评价、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之间的关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即以学生表现为评价内容、以“增值”幅度为评价标准、坚持评价目标统一性与差异性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评价机制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建立对地区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各地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开始重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但实施中,我国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问题透视
当前,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价标准单一,缺乏激励效应不同地域学校因经济、科学、文化、信息、技术等方面差异而存在经费投入、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和教育理念方面的差异,同一地区学校间因学生来源、教师素质等人员构成不同会存在人力资源不平衡,不同学校因发展历史原因也可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些因素决定了不同地域、类型学校处于不同的发展平台,教育质量评价不可“用一把尺子量全身”。然而,我国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多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衡量学校质量。这“对当今教育现实中的学校发展类型的情况关注得很不够”日,对薄弱学校是一种歧视,有失公平,会导致条件较差学校因屡遭失败而心灰意冷,丧失前进动力。同样,条件较好学校也会因无论怎样评价都会处在前列,而失去竞争压力和继续前进的动力。总之,标准单一的评价机制对学校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推动学校持续发展。
(二)注重学校系统质量评价,弱化学生主体质量评价
20世纪末,我国教育质量评价开始把教育效益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更有效地反映了学校发展的过程。其方向是正确的,但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追求一种学校教育系统功能评价的宏大叙事,重教育投入、学校办学条件与设施设备,重表层(如制度、目标,理念)等学生主体质量之外的指标因素的评价,这导致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庞大和“冗余”。例如,某指标体系由62项指标构成,其中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制度理念层面因素所占比例较大,约34项指标,比总指标数量的1/2还多。而学生质量因素相对较弱,共计11项,不到总指标数量的1/6。再如,某地区指标体系设置指标42项,其中教育机构与设置、领导班子建设、教育方针与法规、教育督导与评价以及教育发展理念、发展目标与思路等这些方面指标达26项,占总指标数量的63%,而学生质量指标6项,仅占14%。我国现有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是从一种模式出发来考查教育状况,指标庞杂且重叠因素很多,而学生发展指标仅为“冰山一角”,如此遮蔽了学校教育质量的真实。
(三)评价目的关注一次性结果“鉴定”,忽视对学校进步程度评价
多数地区的教育质量评价重视学校质量一次性结果,评定目的在于鉴定学校质量优劣,未能体现学校教育一段时间内的进步程度,未能体现教育质量的“动态性”,这是有失公平的。如,有的学校虽基础条件较差,但确实取得了比条件好的学校更大的进步,一次性的数字结果却未能揭示这种进步的意义,这对条件薄弱但取得较大进步的学校是一种打击,也有损于教育评价的公平。
二、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需澄清的几对关系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必须明确两对关系:学校教育质量与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办学水平与学校教育质量。
(一)学校教育质量与学校教育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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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增值性评价是发展性评价的一种形式,它强调“变化”、重视“过程”、兼顾“鉴定”与“改进”、体现了学校教育质量的“动态性”。它关注学校教育作用于学生的增值发展,更能体现出一所学校在一段时间内的进步程度。所以,在对中小学教育质量进行评价时,我们要避免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而是要对学校实施增值性评价,引导学生多元发展,简单来说就是看进步,不搞横向比较。比如,一所原来相对薄弱的学校,有了大的进步时就该褒奖,而原来条件就比较好的学校,如果原地踏步,甚至退步,即使它依然比那些原来就相对薄弱的学校强,也应该受到批评。
(三)在统一性原则下,制订差异性的评价目标教育评价首先要坚持统一性原则。统一性是指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应遵守国家大政方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学校发展的方向性作出了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不能违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偏离学生全面发展的轨道。教育质量评价策略应根据国家意志设立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制定评价方法及评价目标。
同时,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又不能脱离教育实践,必须体现评价目标的差异性。由于各学校学生入学成绩、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发展需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教育质量评价应体现对这种前提性差异的关照。因此,我们在制订评价目标时应允许不同学校学生发展领域有差异,允许学生之间各领域发展速度不同,允许学生整体目标程度不统一。但是,对“差异性”标准的理解要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将差异性理解为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希望如何就如何,放弃教育工作者指导和管理的责任;二是将差异性理解为每个学生、学生每个方面同总体质量目标不一。笔者对这两个问题的理解是,差异性既指充分考虑学生基础条件和个体需求基础上学生发展的最大化,又指学生基础条件、个性特长、需求相近或相似的各类学生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差异。基于上述理解,质量目标的确定需兼顾到学生需求、学校要求双方的愿望。首先,学生要对自身条件、学习基础、兴趣爱好及特长、理想等作出合理的评判,提出个人发展目标;其次,教师要对学生特点作出科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类型学生指导性目标;最后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类型学生的效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