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分析与评价
一、信用概述
(一)信用定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将信用解释为。借贷活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活动的特殊形式。在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存在的条件下,债权人以有条件让渡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的日期偿还借贷或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交易一方以将来偿还的方式获得另一方的财、物或服务的能力。信用的根据是获得财、物或服务的一方所做出的给付承诺。如果受信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清其应允的货款或者贷款,受信方就是守信的,否则就失信了。如果一个受信人或者法人单位的信用交易频繁,经常取得多家授信单位的信用,并对于所有授信单位都信守承诺或者合同,这个受信人或者法人单位就在社会上信誉卓著。
(二)信用分类
1、信用按照授信的主体分类,分为:
(1)商业信用。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一个企业授予另一个企业的信用。如原材料生产厂商授予企业,或生产厂商授予产品批发商,产品批发商授予企业的信用。
(2)银行信用: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授予企业或个人的信用,其主要目的是补足企业或个人营运资金的不足。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
2、信用按照受信的主体分类,分为:
(1)个人信用:产品厂商、零售商、银行授予个人的信用,用于购买商品或借款。如:消费者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住房、大件耐用消费品时,银行授予个人的信用。
(2)企业信用: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授予企业的信用,主要用于购买如土地、建筑物、设备等大型固定资产;如:部分企业向银行申请的长期贷款。
(3)公共信用。政府机构为完成政府职能,而获得的信用。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在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赊销过程中,信用风险是指买方到期不付款(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造成货款拖欠或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在贷款过程中,信用风险指借款者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可能性。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包括内部与外部原因:从内部原因分析主要有:所掌握的交易对象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对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没有准确判断;对交易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缺乏了解等;从外部原因分析主要有:交易双方产生的纠纷;交易客户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交易对象蓄意欺诈等。
(四)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指由国家建立的,用于监督、管理和保障信用交易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整套制度,以法律法规形式进行规范。信用制度可分为个人信用制度与企业信用制度。
二、个人信用制度
(一)个人信用制度定义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贷款和贷款多少的制度。
(二)个人信用制度内容
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
1、有关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规章。
国家出台的与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如《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公布管理办法》等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使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统一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建立数据库,成立独立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设立覆盖全国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总库。
3、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评分系统。
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由下列两个子系统构成:
个人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个人身份数据、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和个人社会信用数据等。个人身份数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住址、居所、学历、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等。个人金融信用数据主要包括:在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透支记录,在商业银行发生的担保等其他信用行为记录。个人社会信用数据主要包括:工作单位、职业变动情况、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个人纳税情况、个人消费偿付情况等记录。特别记录主要包括: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民事、刑事诉讼、行政处罚以及偷漏税、逃废债、骗保等不良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即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各司其职的原则登记本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自助查询系统和档案查询系统。
个人信用评分系统。个人信用评分系统是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同时借鉴国内外个人信用评分惯例和评价标准,制订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个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4、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
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是指有关执法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对诚实守信人员进行褒扬奖励,增加其信贷融资额度,对严重失信或者屡次失信者建立失信个人名单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处理;同时,执行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激励约束制度。
(三)个人信用制度的作用
1、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有助于提高个人的履约和守信程度,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现代市场经济不仅有着完备的信用形式、发达的信用工具,而且有着健全的信用制度和规范的信用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要以发达的信用和完善的信用制度为基础。发达信用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用“极致”到个人。这是因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是最基础的行为“单位”,企业、政府等都可以看成是建立在某种契约基础上由个人结成的组织,其各种行为活动都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实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的经济活动会在多个层面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这些都需要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的支持。因此,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将作为市场重要主体的个人信用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披露,有助于提高个人的履约和守信程度,进而提高全社会的信用程度,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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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信誉指标。信誉指标包括个人自然情况、就业情况及个人公共记录。个人自然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婚姻状况、健康情况、户籍情况等方面;就业情况包括就业单位、单位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前景、职务、职称、工资收入、工作年限等方面;个人公共记录包括政府、法庭和银行记录等方面。
(2)价值指标。价值指标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个人资产信息、个人收入信息等内容。
3、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方法的选择,从总体上看,应坚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个人的收入支出水平、资产负债状况、信用偿还记录等可以量化的因素,通过系列指标和所设权重建立分析模型加以定量分析,对于个人品德等方面的因素则要进行定性分析。同时,要加大动态评估力度,弥补静态评估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