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

交通运输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2011/07/15稿件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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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制订工作方案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三是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

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四是示范推广。交通运输部确定在港口、航运、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各选择1至2家作为示范,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也应结合实际,做好示范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