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武装部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我镇今兵征兵工作,保证所征新征兵100%合格,确保新兵高中以上文化程序和党团员比例达到55%以上,杜绝政治和身体责任退兵,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区的新兵征集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征兵工作指导思想及任务分配原则

今冬征兵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以确保新兵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政策规定,严肃征兵纪律,强化“征优”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挖掘潜力,“保量、保质、保廉”地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我镇今年征集新兵任务初定为7人,待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区人武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征兵工作必须坚持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在初审、初检和推荐的预征对象中送检,未进行兵役登记和未经基层推荐的青年原则上不得送检。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征青年可优先进站体检,后补办预征对象手续。在定兵时9择优选定大中专毕业、高中毕业生、高考落榜生、优秀青年职工、党团员、三好学生,农村高中毕业生合格一个定兵一个,以提高兵员文化素质。

二、征集条件

今冬征兵工作政策规定同往年基本一致。征集对象年龄条件,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2岁。征集文化条件,农业户口青年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要重视做好农村高中生、高考落榜生应征青年的征集。为努力提高新兵文化素质,省军区要求各单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党团员青年征集比例达到55%以上。

三、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0月24日至11月2日为准各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调整成立征兵领导小组,部署征兵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做好进站前的各项准各工作。

第二阶段。从11月3日至11月27日为体检、复查、政审阶段。征兵体检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部设在区人武部。我镇预征对象初检于11月3日下午13∶00—18∶00时在体检部进行。11月10日至12目区组织对非农体检合格人员复检,对农业粮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抽查。复查合格人员开始进行政审工作,确定政审合格人员并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从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为定兵、服装发放、新兵起运和总结阶段。主要工作有:确定双合格人员,党委推荐定兵,领取下发新兵服装和入伍通知书,完成送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的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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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是关系到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继续把防止和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防部征兵办下发的《廉洁征兵若干规定》。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征兵工作是和平时期地方政府以命令形势下达的一项工作任务,是关系到军队和国家安全的大事。各单位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的主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齐抓共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征兵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要密切征接关系,为接兵部队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确保圆满地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