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征兵命令,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科学分析形势、合理统筹规划、积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科学征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市政府、军分区赋予我县的征兵任务。

二、时间

安排

今年冬季征兵从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根据我县实际,今年征兵工作具体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31前)。召开全县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征兵组织机构,搞好征兵工作的总体筹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作风纪律整顿,开展征兵宣传教育。

(二)体格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11月1日至11月15日。主要完成征兵体检站开设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特种条件兵的身体复查工作。

(三)政治审查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日)。按照《征兵工作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政策,主要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逐级政治审查、区域联查和函调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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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抓好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廉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大力推进征兵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要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征兵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双合格”人员和预定新兵名单,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廉洁征兵工作的落实。要广泛推行征兵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征接兵人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严格责任追究,做到“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要严肃查处征兵中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专武部长要全力抓征兵。同时,吸收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充实征兵队伍。工作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反馈信息,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密切同接兵部队的联系,搞好组织协调,共同把好新兵质量关。

各单位应征青年体检花名册务于10月31日前上报县征兵办公室,12月1日前对体检合格青年政审完毕,上报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