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措施,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抓好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信访稳定、双拥共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升进位。
一、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查纠“四风” 突出问题。始终把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约束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全力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坚持政治教育和业务素养提升相结合模式,对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政策、解决矛盾、服务保障、培树典型的能力。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坚持和完善谈话、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抓实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持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教育,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二是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引领,开展2023年**“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三是激发“港城老兵”志愿服务队作用发挥,广泛参与红色文化教育、爱心助学、扶危济困、乡村治理、抢险救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等社会事业;四是建设退役军人荣誉室,充分利用**红色文化,宣扬广大退役军人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传承荣誉,弘扬传统,激励士气,凝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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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八)全力抓实褒扬纪念,培育践行红色文化。一是确保清明节的祭扫安全平稳有序。加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协同分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烈士亲属清明节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二是做好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等重大节日节点英烈精神宣传活动,用红色精神沁润思想灵魂,让红色故事激发奋进力量,使红色基因和革命薪火代代传承;三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下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九)全力抓实矛盾防范化解,增强驾驭风险能力。一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推广“枫桥经验”,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初信初访解决、就地解决、第一次解决;二是抓好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矛盾和风险排查,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制度,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期间和“七一”、“八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重大节点的退役军人稳定工作和风险防范;三是及时办理网上信访事项,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四是健全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落实“一案一领导,一方案,一造册,一化解措施”,加强重点治理,全力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五是对重点上访和缠访闹访人员落实“五包”稳控措施,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情报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退役军人总体稳定,杜绝赴省进京访和集体串联访。
(十)全力做好政策落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退役军人党建、教育培训、走访慰问等措施,扶持就业创业,加强医疗保障和生活困难救助;二是确保及时兑现各类优抚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和抚恤金,做到“专项筹集、专项划拨、专款专用”,确保每月20日前,将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三是做好优抚数据核查,按照《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年度确规范(试行)》有关要求,规范年度确认工作,争取清明节前后100%完成各类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四是落实军休干部待遇,提升军休服务水平;五是落实坚持落实部分退役士兵常态化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进一步理顺退役士兵常态化社保接续,做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应受理尽受理,应补缴尽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