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役申请书
特别策划: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00问
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这两部法规前不久分别进行了新修订、新制定。其中最主要的变化,中国军网读者频道在11月12日编发了解读文章:《权威解读: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除了这两部主要法规,我们还应特别关注民政部等八部门的《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这些文件配套的有关政策文件,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等。
2、请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一是实行了士兵退役金制度。由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并建立增发和适时调整机制,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是调整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范围。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获个人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选择领取退役金后自主就业。
三是完善了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将原来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扶持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自主创业就业的退役士兵。
四是完善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高等教育院校的享受加分优惠;对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免收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对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培训的享受一定优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享受学费、生活费等教育资助。
五是调整了伤病残士兵退休和供养范围。将原来因战、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所有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调整为因战、因公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作供养安置。
六是完善了退役士兵继续完成学业政策。将原来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保留1年学籍,扩展为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并享受调整专业、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免修公共体育和军事课程等优惠,参加国防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及军官人选选拔时优先录取。
七是调整了安置经费保障办法。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由原来的地方财政承担为主,调整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3、国家采取哪些方式安置退役士兵。答。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可以。新修订的兵役法,第60条明确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5、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
6、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7、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8、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9、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安置上有什么变化。
答。没有变化。与安置地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待遇。
10、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1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
答。不可以。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1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怎样到地方报到。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时间,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13、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14、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
15、退役士兵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16、退役士兵超过多长时间不报到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17、哪些退役士兵应当自主就业安置。
答。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士官。
1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等待遇。
19、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20、2011年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
21、退役金数额如何计算。
答: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
22、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答。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23、退役金与服役表现挂钩吗。
答。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目前基本标准是每服现役满1年4500元,并适时调整。
退役金与服现役表现挂钩。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比例予以增发:
(一)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立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立三等功的,增发5%。
24、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
25、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
26、退役士兵领取退役金后,地方政府还有补助吗。
答。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27、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后方可领取。
28、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是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和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29、退役金专用卡如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然后提供给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30、退役金专用卡何时才能使用。
答。退役金专用卡只有激活后才能使用,此前只能查询卡内退役金数额。
31、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功能。
答。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发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功能,不开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签约功能。
32、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33、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34、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35、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36、地方政府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免费培训吗。
答。组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将原来的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进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调整为对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定优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享受教育资助。
37、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38、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39、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多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
4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41、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
42、免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给参加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找工作吗。
答。教育培训机构应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该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43、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享受哪些教育培训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可以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44、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的具体教育资助待遇是什么。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45、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同时,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但是需要提醒广大退役战友的是,一些企业和一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为没有专人专柜保管档案材料,而退伍士兵忙于工作或找工作,档案丢失的情况并不鲜见,给后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方便,因此对自己的档案材料的走向、保管等必须非常关注。中国军网读者频道和军报《读者之友》专版曾编发文章提醒读者,应引起重视。
4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什么税费减免优惠。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怎么办。
答。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49、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5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51、入伍前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上大学的士兵,在退役后几年内可以入学或者复学。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52、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要求复学的,在复学时享受什么样的照顾。
答。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53、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54、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55、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享受哪些经济资助。学费怎么减免。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在规定年限内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给予资助。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家庭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56、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哪些课程可以免修。答: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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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00、新老政策如何衔接过渡。
答。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士兵执行新政策,2011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并在此后退役的士兵,可选择新政策,也可按照入伍时的政策执行。2011年11月1日前退役的士兵执行原安置政策。
(文字内容参阅《战旗报》、全军政工网、丁耀编著的《退伍如何求职创业》,以及《前卫报》记者梁丰等专访济南军区司令部军务部张原部长的文章《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