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2009年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一法两纲”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妇幼卫生工作

(一)认真落实“一法两纲”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

1.加强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一是针对我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管理质量不高的情况,各盟市注重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保健人员作用。通辽市奈曼旗在撤乡并镇改革中,在镇卫生院组建防保站,设专职妇幼人员,明确村级卫生人员承担妇幼工作,做到了全旗妇幼保健层层有组织机构、有专职人员、职责明确、任务到人。二是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各地《分娩登记本》、《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表、卡、册基础登记资料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托幼园所管理,积极预防传染病。各地通过对托幼机构进行评审换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工作,对托幼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对托幼机构的管理率达100%。包头市还制定了全市幼儿园防控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的检查督导方案,对全市幼儿园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全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宣传和培训,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目前,全区共有4个盟市(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实施了全市免费婚检政策,全区有51个旗县开展了免费婚检工作,占全区旗县50.5%。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7.93%,比去年提高7.4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各地充分利用新婚登记、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等工作时机,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3.着力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水平。召开了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传达了全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任务。强调了项目主要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反馈工作,把盟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对年报审核签字纳入对各盟市卫生局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4.落实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一是开展了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法培训。今年举办了高级产科生命支持培训班上继续增加了理论培训与评审实例分析相结合的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法培训。二是认真组织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评审,加强分析反馈工作。自治区对2008年全区所有死亡孕产妇进行了评审,完成了所有病例的省级评审,并将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有针对性地反馈到各盟市。目前,盟市都开展了孕产妇死亡评审,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的旗县也达到了80%。

(二)依法加强对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1.开展全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专项检查。卫生厅抽调专家组成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检查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涉及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12个盟市的47所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占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的41%。各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积极的整改。各盟市卫生局按照卫生厅的要求,对辖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也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2.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爱婴医院管理。在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紧急状况下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巧。活动期间,全区妇幼保健机构张贴“紧急情况下的母乳喂养”主题宣传海报1000余幅、主题彩色画布200余幅、发放主题宣传折页20000余份;展出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版面5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60多条;发放科普宣传材料近4万份;设立咨询台40多个,抽调专业人员100余名讲解、宣传母乳喂养相关知识,接待咨询服务4000余人次;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母乳喂养专题讲座和孕妇学校讲座达18次,为800余人讲解了母乳喂养的好处;同时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科普短片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母婴保健技术准入考核工作一是严格助产技术准入资质。各盟市、旗县卫生局根据当地县乡两级产科和保健人员服务能力和现状,严把产科人员准入关,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准入与考核工作。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对全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情况,进行了抽查;包头市卫生局对全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重新核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兴安盟卫生局开展了“助产评估”工作,对各旗县市自评合格的12个二级、40个一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进行了现场评审,对

达标单位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作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准入工作。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和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人员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现场评估,对两家医疗保健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评估结论。两家医疗保健机构经过整改,已提交复审申请

,复审工作正在准备中。并对18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医务人员颁发了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证。

4.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5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经过讨论修改,目前正与自治区公安厅会签,即将印发。

(三)统筹实施妇幼卫生项目

1.制定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年度任务。完成了上一年度各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妇幼卫生监测与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母子系统保健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各盟市确定了落实自治区实施项目主要策略和措施的具体办法,分别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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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各地积极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在原来健康档案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规范到国家要求上来,规范建档率达22%。到2010年3月底,将完成为30%的城镇居民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任务。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全区确定6个盟市96个公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工作,占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41%。

三、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十一五”规划》的工作目标,对部分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监督、指导;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完成了城市和农村社区样本量为2190人的健康素养问卷调查、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工作报告撰写;开展了大众健康传播活动,编发了甲型h1n1流感公众防护手册和手足口病防护宣传画等传播材料。在内蒙古电视台目开辟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栏,制作专家访谈节目;配合全区妇幼保健、社区卫生项目,完成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的健康传播项目和健康教育培训;承办了全区妇幼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