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检疫队伍建设、规范动物防疫检疫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提高动物防疫检疫水平、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农牧厅、州农牧局的安排部署,以转变动物检疫监督行业作风、规范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动物检疫水平为目标,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社会监督等方式,深入开展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系统行风整顿、树立行业新风。现将我县动物检疫监督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顺利完成此专项行动,县农牧局成立了以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县兽医站站长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动物检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从而建立了由局主管领导亲自抓,兽医站、监督所领导具体抓,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县结合自身的实际,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执法行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整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行业新风。
(二)认真开展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及摸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县现有“两员”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检疫监督人员21名。本科学历1名,专科学历20名;其中监督员5人,检疫员16人,“两员”均具备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省农牧厅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检疫监督执法资格。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以法律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机制,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制定了“动物检疫工作制度”、“检疫证章管理制度”、“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制度”、“检疫员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程序,制约监督员和检疫员,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检疫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整个检疫监督队伍素质。
(四)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对全体检疫监督执法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举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班,轮训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执法到位;三是提高专业技术技能。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工作程序、检疫合格证明出具条件、检疫处理要求、动物检疫证明识别鉴定、标识查询及有关法律责任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此次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农牧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各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兽医站和屠宰场(点)进行实地查看,对各地此次整治活动的安排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检疫报检点的设置、定点屠宰场点的管理及检疫情况、证章标志管理及出证、两员管理、产地检疫管理等方面进行查看验收,对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屠宰检疫登记制度(。)不全面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县对辖区内各乡镇兽医站的整治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二、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经过此次动物检疫专项整治、自查和整改,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增强了检疫工作透明度,检疫执法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普遍得到了加强,端正了工作态度,严肃了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整治必将对我县动物检疫工作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我县把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通过举办动物防疫执法培训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和岗位练兵活动,更新知识,对典型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研讨,总结经验,精益求精,使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行政复议、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手段运用、处罚力度的掌握以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得到提高。同时,强化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完善服务功能,做到依法定岗定责,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证章标志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管理动物卫生执法证章、标志,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账管理,严格检疫证明的订购、发放、使用程序,严格管理检疫验讫印章和检疫标志管理工作。严格牲畜二维码标识管理,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假冒耳标及倒卖耳标的行为。
(三)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秩序进一步强化。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疫程序及检疫内容,动物检疫实行所长负责制,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报检点执法人员为检疫具体责任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强化对产地检验的监管,各乡制定了《产地检验工作计划》,并将产地检验工作作为此次动物检疫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加以落实,要求各地强化产地检验报检点工作,完善了产地检疫工作制度,规定动物出售前必须到当地的产地检疫报检点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检疫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优质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经营运输户的理解和支持。屠宰检疫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到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完整、出证规范、无害化处理严格。建立健全检疫员岗位、报检、值班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推行检疫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人员、举报电话等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报检制度和车辆运载前消毒制度,严格按《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实施现场检疫,做到了检疫仪器设备到位、人员素质到位、产地检疫到位。严禁为应免而未免动物、未佩戴标识动物和染疫动物开具检疫证明,禁止无证动物出栏、出场(户)。切实抓好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要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并按法定检疫程序和标准实时同步检疫。
三、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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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按照检疫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全面实现检疫工作“四到位”。
(三)积极争取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逐步落实县城(镇)的规范定点屠宰场(点)的建设,推行“放心肉”工程。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主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牲畜的产地检疫;二是动物检疫员技术操作和执法行为;三是检出病畜及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四是各种证、章、照的管理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