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疫情防控最新措施案列
2021年7月23日,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一、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在青人员,请立即向目前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出门,不出户。
二、广大市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青,确需来青,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2021年7月8日更新:关于依法依规惩处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惩处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入境和疫情重点地区来青返青等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向社区、镇街报备,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分流转运、点对点接返、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监测、随访登记等闭环管理。
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等人员应当主动向社区、镇街报告行程经过,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调查,如实说明行程经过、是否存在与有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经过等情形,自觉接受疫情防控人员采取的隔离管控措施。
三、追踪排查到的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人员等涉疫相关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调查和管控措施。
四、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治愈病例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随访核查、流行病调查、医疗救治等预防、控制措施,不得故意隐瞒行程经过、接触对象等情况。
五、个人应当配合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热门诊的预检分诊、疫情排查、个人防护、体温检测、核酸检测、隔离留观、转运等预防、控制措施,配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为预防、控制疫情采取的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六、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调查问询,不得隐瞒事实、谎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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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味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六、近期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七、请大家继续保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保持健康生活,积极接种疫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