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20**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号)和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网络建设。20**年内完成8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其中:谯城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个;蒙城县、涡阳县分别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利辛县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
(二)规范化建设。20**年完成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谯城区完成1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蒙城县、涡阳县分别完成3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利辛县完成1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三)购买服务。全面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议签订、考评、兑现率100%,资金规范使用率80%以上。
(四)人员培训。完成60名全科医生和70名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任务。
二、建设标准
(一)网络建设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基本达到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二)规范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按《**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房屋、设备、人员须满分。
(三)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四)参加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人员,80%以上通过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实施进度
2008年3月底前,完成网络机构设置,签订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协议,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招标。
4月底前,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开工,选派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培训人员。
5月底前,上报规范化建设机构配备设备目录,基本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6月底前,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完工。
7月底前,完成社区公共卫生年中考评,兑现半年购买经费。
10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络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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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将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
(七)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安排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补助经费,应要求其提供等值的公共卫生服务,由区(县)卫生局与其签订合同,依据《**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试行)》等规定严格进行考核。
(八)规范社区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准入管理。严格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手续。依据基本标准配备医护人员,未经全科医学培训不得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县、区要组织社区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