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近日,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本市霍乱、菌痢等夏秋季肠道传染病和乙脑、登革热等病媒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流感等其它重点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市今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霍乱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控职责和任务,针对辖区霍乱、菌痢、乙脑等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完善工作预案,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本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传染病临床诊治、病例报告、实验室检测以及疫情监测、预警和处置等工作,提高对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发现和处置水平,确保将疫情有效控制在萌芽状态。

近期,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一次全面部署和督查,并针对辖区特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和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在诊疗中要提高对霍乱、菌痢、乙脑、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的警惕性、敏感性和诊断水平,及时发现病例和可疑病例,并落实病例标本采样和报告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隔离治疗,严格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各级医疗机构应在5月1日前开设或恢复肠道门诊。要进一步加强肠道门诊管理和建设,配备必需的人员、设施和设备,落实医疗救治队伍,完善腹泻病人登记、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做到逐例登记。加强病原检索,各肠道传染病监测点医疗机构应做到“有泻必采”;非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重点腹泻对象检索,进行霍乱病原学相关项目检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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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重点地区和人群夏秋季传染病的预防措施。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学校、托幼机构、外来人群聚集地等为重点,落实以饮食、饮水卫生为主导的预防措施。加强对各级水厂的监测与监督,郊区县要落实井水消毒所需人员、经费、药品,做好井水消毒工作,确保供水安全;要与食药监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集体单位食堂、盒饭公司等的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家庭自办酒席申报制度,做好对家庭办酒的劝阻和指导,消除食品传播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隐患,控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夏秋季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计划,切实保障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夏秋季传染病的特点,积极开展以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健康教育画廊、健康教育课和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市民掌握喝开水、食用烧熟煮透食品、勤洗手等预防肠道传染病发生的要领,增强市民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学校、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人群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市民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做到不吃无证盒饭、无证熟食、生食水产品以及其他无证食品等不洁食物,养成良好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