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精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抓好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主的疫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工作责任,保证重大动物防疫工作有序、有效、有力进行,确保我旗不发生疫情,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场)要认真组织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消毒等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旗农牧业局要积极组织动物防疫站、嘎查村级防疫员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逐村逐户逐畜进行防疫,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做到不漏嘎查村、嘎查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禽不漏针,坚持做到一畜、一针、一证、一标、一档,建立免疫档案,为产地检疫工作奠定基础。全面落实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牲畜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的免疫密度和建档率全部达到100%,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的防控意识,普及科学知识,增强群众防控自觉性,提高防控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和印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群众充分认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发挥养殖户为防疫工作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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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控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负责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基层动物防疫站人员包嘎查村、防疫员包户制度。在搞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前提下,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普查登记和动物免疫协调工作,确保防疫密度,确保当地不发生疫情。制订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紧密协作,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旗农牧业部门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中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紧急免疫接种、检疫监督、疫情监测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防疫技术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主要疫苗的组织、供应及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防疫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旗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加强畜禽交易市场、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畜禽及其产品防疫监督管理。旗财政部门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和旗级财力情况,将动物防疫防控经费列入预算;及时向上级申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及时审拨和监督管理工作。旗商务部门要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做好屠宰场和市场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定点屠宰场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凭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证明进场屠宰动物,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主动、及时报告疫情。旗工商部门要积极协助畜牧兽医局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严禁染疫动物和病害肉品上市。旗卫生部门负责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知识的宣传;禽流感可疑病例鉴别诊断和疫情测报,并及时向旗动物防疫指挥部通报疫情。旗公安部门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对过往车辆及运载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切断疫病的传播途径。嘎查村防疫员是防疫工作的关键,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动物防检疫法律、法规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完成所负责嘎查村的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及常年补针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免疫情况;负责对实施免疫的畜禽佩带免疫标识、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台帐。承担动物疫情监测、采样等基础性工作,发现具有典型症状的疑似动物疫情时要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养殖户做好日常性消毒工作,并结合春、秋两季免疫注射,进行圈舍消毒,做好动物疫病的灭源工作,准确统计本嘎查村内饲养动物的存栏、出栏、购进、死亡、疫病发生等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免疫质量。旗农牧业局要会同政府制订出台对基层动物防疫站和嘎查村防疫人员的考核细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考核、抽查,考核和抽查结果与工资挂钩,作为兑现工资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防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基层动物防疫站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值班值宿制度,遇有疫情发生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疫情发生地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在开展动物免疫工作期间,各要在每周一上午向旗动物防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本的免疫进度。免疫工作结束后,旗农牧业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开展动物免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我旗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