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市)

为切实做好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沪府办发[20*]37)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年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年,本区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33205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全区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80%。

二、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血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20*年3月卫生部召开的全国血液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回顾了我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的基本情况与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和分析了当前无偿献血与血液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部署了“*”期间我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发展与任务。各镇、街道、*工业区和企事业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推进血液管理工作。

区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推进“*”期间我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目标,使计划无偿献血逐步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改进和创新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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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工业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在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加快由指令性计划献血向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化。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工业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本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要建立与完善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这些预案事先预警、正式启动的程序,提高本区血液管理和采供血服务的工作效率和应急能力。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继续做好临床计划用血,提倡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