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健康行动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完善妇女保健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合作,为妇女提供安全、优质和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全社会关注女性健康、防治女性疾病的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妇女健康工作的有效机制。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生殖道感染发病率、乳腺癌和宫颈癌发生率、hiv母婴传播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妇女慢性疾病得到治疗和康复,全市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二、行动目标
(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城市达95%以上。
2住院分娩率农村达90%以上。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
(二)控制生殖道感染患病率。
1妇女病普查率2008年达30%2009年达60%年达90%以上。
2患生殖道感染、宫颈癌和乳腺癌妇女的治疗率达80%
3乳腺癌和宫颈癌死亡率逐年下降。
(三)促进更、老年期妇女慢性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14570岁女性每12年进行一次体检和妇检。
260岁以下妇女激素替代疗法适应者给予激素替代治疗。
3对功能性残疾、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进行长期的康复治疗工作。
(四)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
1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农村达90%城市达95%以上。
2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均达95%以上。
3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12月及18月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
5加强母婴传播阻断工作。确保无新生儿hiv感染发生。
三、行动措施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市卫生局指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负责妇女健康行动计划的落实。开展母婴保健,预防出生缺陷,妇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艾滋病母婴阻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等工作。
(四)市计生局和各乡镇(办、场)要及时向卫生局提供孕情情况。
(五)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场)驻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