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步伐,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跨越,结合我市创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以港兴市、全面跨越,建设富强、文明、秀美、和谐的新**为目标,通过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市民卫生意识,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除害防病、单位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于2008年底申报国家卫生城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档案资料、现场督查等9个专业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落实各项创卫任务,确保创卫成功。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创卫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和办事机构,强化委员分工负责制,做到编制、人员、经费、条件四落实。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使城市面貌有显著的改观。

(三)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扩大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巩固垃圾袋装化成果;市区沿街单位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制度;严格清扫保洁,保持背街小巷、城中村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

(四)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治理。定海区、普陀区、市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两区一委”)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着眼大局,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真正净化、绿化、美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五)加强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清除沿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等现象,取消店外店和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和夜排挡。对确实需要保留的小吃摊店和夜排挡,要实行严格审批和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六)提高市民卫生素质。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着力改变随地吐痰陋习,杜绝随地小便、乱扔乱丢、乱停乱放现象。

(七)加强市民的健康教育。完善健康教育机构,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保证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八)保证城区除四害工作达标。在以往“灭鼠先进城区”、“灭蚊先进城区”和“灭蟑螂先进城区”复查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先进城区”达标创建工作,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把“四害”控制在不足为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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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在创卫达标过程中,两区一委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违规饲养禽畜,清除城市“牛皮癣”、烟草和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整顿交通和车辆秩序,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规范“五小行业”等专项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创卫工作深入开展。

(六)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创卫办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建立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月报制和创卫工作月会制。两区一委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今明两年全面完成创卫任务的目标,按倒计时排列具体工作计划和进度,根据“先难后易”、“先突击后巩固”原则,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进度和达标巩固。

(七)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市里将把创卫工作列入两区一委和市级部门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建立创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创卫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影响创卫达标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