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
一、目的
在全县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分年龄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达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免费强化免疫活动。即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减毒活疫苗。
(二)实施时间
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时间统一为2009年10月11日~20日;查漏补种时间为10月20日~25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省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强化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社会动员和宣传
名单位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家长和儿童获取准确的信息。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上门入户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要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二)人员培训
县卫生局在9月上旬召开麻疹强化活动工作动员和培训会,部署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对人员开展培训,使每一位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各项技术措施。
(三)目标人群摸底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乡镇要明确包村医务人员,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由包村医务人员会同乡村医生或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县城由县疾控中心人员会同敦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居委)干部开展摸底登记工作。重点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工作在9月25日前完成。
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含流动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交给调查摸底人员,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由学生家长签字后带回学校,学校统一收齐后交接种单位。
各乡(镇)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9月25日前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要对县城区儿童的接种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县疾控中心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摸底调查。
(四)接种方式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对人口集中或住户较分散的农村,预防接种单位可采取设立临时接种点或入户接种的方式。
临时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强化免疫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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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三)资料收集和上报
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资料汇总,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审核、汇总乡镇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和总结,并完成全县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方面,各乡镇接种报表和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11月1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