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休人员管理方案

一、全面剥离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人员工资发放一律实行社会化管理

对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的离退休人员未纳入人社局管理的,在2011年9月底前从医院剥离,实行全员参保,养老金实行打卡直发。

二、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养老金的统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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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政策性费用由区财政全额预算

三、实施时间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市第三人民医院离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市中医医院离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2011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妇孺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