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管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文明卫生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城乡的“脏、乱、差”现象,开创城市卫生管理和农村环境清洁、卫生、有序、和谐新局面。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三)城乡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全部达标;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0%。
三、行动内容
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总要求,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卫生镇(村)创建为载体,发动群众平整村路,疏通街边沟渠,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逐步实施统一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加大垃圾清运设施建设投入,力争实现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池、镇有垃圾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的“三有”、“三无”目标。
(二)集中整洁城市环境卫生的“脏、乱、差”。着力整治城区背街小巷、河、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城区主街道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背街小巷实行12小时保洁。彻底整治集贸市场、星河广场、公共厕所、汽(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功能。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的“脏、乱、差”。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彻底清理景区、景点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辖区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管网。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管,确保游客饮食安全。治理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景区环境。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的“脏、乱、差”。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以及使用腐烂变质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问题,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须的食品卫生设施。
(五)集中整治交通要道及沿线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重点做好铁路、高速公路、客运专线、国道线、线、线、线、线等境内交通要道的路面、绿化带、收费站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路面、绿化带、收费站保洁及时,无垃圾、无渣土、无扬尘,道路标识标牌完好,确保交通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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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新闻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要跟踪报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
(四)严格考评。市政府组织市农办、市城管办、市爱卫办采取巡查、暗查、抽查等方法,对各部门单位的整治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定期通报情况,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十佳乡镇”、“十佳村庄”、“百佳住户”评选活动,积极参加省“十佳县市”、“十佳乡镇”评选活动,创先争优。
(五)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探索和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的创建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