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福建中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江移动通信枢纽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生产调度楼工程项目部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2.
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
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达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状态。4)、发生中度、重度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医院。
2.
3、电光性眼炎
1)、加强个人防护,高温烈日下工作要佩戴防护镜和加强屏遮保护,遵守操作规程。在进行电气焊时一定要佩戴防护面罩。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活动性角膜性疾病,明显的角膜遗留病变患者不宜从事有关的接触紫外线辐射作业。
2.
4、电光性皮炎
1)、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身体的裸露部位。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严重的变硬性皮肤病或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有湿疹,严重皲裂等慢性皮肤病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后加剧该病的致病物质。
2.
5、矽肺病(水泥尘肺、粉尘矽肺、电焊工尘肺)矽肺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作业者健康的职业病。主要是由于长期吸入二氧化碳的粉尘,引起的肺间质纤维化及矽肺结节为主的疾病。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肺心病、心衰及呼吸衰竭。
1)、改善劳动环境,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及湿式作业,降低粉尘浓度,减少粉尘损害。
2)、加强工作环境通风除尘,对个人加强劳动保护。3)、加强营养及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
4)、定期查体,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5)、本病病程长,病情重者愈后较差。
2.
6、噪声聋
1)、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噪声源,同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和隔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对生产场所的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或必须在特殊高强度噪声环境工作时,应佩戴符合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两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官神经性听力损失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耳聋、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不宜从事噪声的作业。
2.
7、振动病
1)、振动危害的控制。改革工艺,从根本上取消和减少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手持振动工具的职工应戴双层衬垫无指手套或衬垫泡沫塑料无指手套,并注意保暖防寒。
2)、对新工人应进行岗前体检,有血管痉挛和肢端血管失调及神经炎患者,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3)、对接触登高作业工人应定期体检,对恐高病患者应给予必要的治疗,对反复发作者应调离高空作业岗位。
三、传染病防止及措施
施工工地设施简陋,人群聚集,在职职工和合同工卫生安全意识差,较易发生传染病,存在着较多的对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进一步防止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卫生安全,项目经理部特制定控制传染病工作的要点:
1、作业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工地的疾病预防工作。作业队要将疾病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逐级落实到人。
2、项目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作业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通报;对作业队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作业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
3、项目部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施工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严防传染病蔓延。
4、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各作业队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同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迟报或漏报。在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
5、在传染性人禽流感及其他恶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晨检制度,设专人每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认真做好记录,以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积极的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在施工工地的传播途径,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6、充分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常识、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食品卫生、操作加工要求等知识培训,通过宣传使职工掌握基本的传染病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卫生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项目经理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食品卫生安全为加强施工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及各作业队领导应认识到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起积极作用。作业队队长为工地食堂负责人,负责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食品卫生管理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人员的意识。工地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将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职工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3、加强施工工地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卫生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4、基本卫生条件
(1)、便于排水,内外整洁,路面硬化。25m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如旱厕、露天垃圾场、污水坑等)。
(2)、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设有原料库房、烹调间、就餐间,并做到布局合理,地面用不透水材料建造并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清洗。烹调间有排烟排气设施,墙壁有不透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m,下水道通畅。(4)、用流水洗手,有采光照明设施,防苍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备。配备足够的冰箱(柜),配有餐具消毒柜。
(5)、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配备工作服、帽等卫生用品并保持清洁。
(6)、严把原料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同时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严禁购进陈化粮和其他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库房保持阴凉通风,分类存放,对库存食品经常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销毁,并做好记录。食品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要特别注意预防芸豆、豆浆、发芽土豆、毒蘑菇、亚硝酸盐、农药、鼠药等引起的中毒。
5、具体应做到
(1)、施工工地设立临时食堂时必须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提供服务,同时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食堂灶房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严禁在灶房内搭铺住人。
(3)、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工业用盐不得带入食堂。
(4)、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凉菜,无食品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食用剩菜剩饭。
(5)、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生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用青皮、发芽马铃薯、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所采购的肉类、禽类产品必须有检疫和定点屠宰的证明(标记)。
6、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施工工地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水源防护和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生防护,落实水质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和建筑垃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职工勤换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如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7、充分发挥舆论作用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普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各单位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为施工工地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第二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
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
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
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
4、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
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站经理定期组织学习生产安全健康知识。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站经理(主要负责人)、加油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站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站新员工,由站经理组织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加油站安全生产近远期规划、组织管理措施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
③加油站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④、加油站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2)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①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安全规程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
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它物品替代。
4、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款。
6、检查、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由职业健康管理副站经理负责,一人一档,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方便查询、提取。
2、按规定与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签订体检协议,组织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岗中体检和离岗体检,支付体检费用,及
时如实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享受规定的待遇;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职工离开工作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二、申报
1、加油站职业危害安全办公室应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报表,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6)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8)安监局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
2、加油站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3、加油站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应每年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一次,并向县安监局提供职业危害纸质文本相关资料。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
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各车间或者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2、站经理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副站经理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站经理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
4、站经理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
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6、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7、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8、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二、站经理应如实统计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纳入安措费用预算,报请砖厂负责人审批,根据计划落实资金并进行采购。
三、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并由职业健康安全办验收后方可入库。
四、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统一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七、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加油站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
1、汽油油气
产生的原因。成品挥发产生。
危害程度: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主要涉及岗位。加油员、计量员。
2、柴油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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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并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3、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