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县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5篇

第1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培训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的认识,一方面必须高度警惕、认真准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信心、敢打必胜,全面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各学区、各校在宣传、处置的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好度,不能造成师生恐慌,也要努力减少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县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学区、各校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在当地乡镇政府和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协调落实本学区、本校的防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防控第一责任,要制订应急方案,加强人员培训,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

二、做好家校联动,加强宣传教育。各学区、各校要在寒假期间通过家校通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等),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应提醒学生及家长近期尽量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

三、规范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各学区、各校要强化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必须在单位值守。如有被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按照要求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给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内部交流及通报机制,严格零报告制度,每日14时前上报当日本学区、本学校疫情情况,学区所属各校由学区汇总,直属学校直接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类媒体、自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控制高风险活动。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并在今后严格落实定期消毒制度。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消毒液,教育学生做好洗手清洁,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近期各学区、各校一般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等。对出差疫区的人员实行从严报批。对近期有意向赴武汉出行的师生,各学区、各校应给予必要的提醒和劝阻。

五、做好开学后防控,切实落实防疫措施。要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对出入学校的车辆、人员要做好检查和登记。必要时学校要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器,对发热人员按防控要求及时送诊。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幼儿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视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可以采取停课或延迟开学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要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对学校师生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人文关怀。

各学区、各校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请按要求以钉钉防疫工作群或发学生科邮箱及时报县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教育局

2020年1月xx日

第2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县广大群众

省人民政府已于

启动了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应对我县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1、取消所有赶集和各类大型娱乐活动

2、取消所有各类运动会、展览会等聚集性活动的举办

3、严禁操办一切酒席,如因遇突发丧葬原因,必须严格从简操办,人员只限于近亲属参与并佩戴医用口罩,举办期间,有从武汉等疫区返回的人员不得参加

4、商场、超市、门市、农贸市场等集贸市场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促销活动,并每日落实消毒消杀措施,劝导有从武汉等疫区返回的人员不要参与购物活动

5、所有电影院、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6、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各宾馆、酒店、旅行社不得再接待各类旅游观光人员,对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各商家要做好全额退款服务。县域内流动住宿的,严格按规定做好详细登记,并落实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7、武汉等疫区来(回)瓮安驻留人员和广大群众应主动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个人防护,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做到不探亲访友、旅游、聚会等外出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8、武汉等疫区来(回)瓮安驻留人员应自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向当地医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委会反映,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等待专业医生进一步检查、治疗。对不配合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刻意隐瞒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官方发布随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公告。

xx县人民政府

第3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近日,国家卫健委通报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疫情呈不断扩散态势,随着春节黄金周来临,人口流入增多,导致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复杂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取消南岳庙会等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的群体性文体活动,今年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南岳大庙关闭不对外开放,除了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外,春节期间也不要前往

(二)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值班值守干部和村(社区)主干进村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广大居民和游客积极配合,不要前往南岳大庙聚集。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南岳大庙暂停对外开放和病毒防疫资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在前往南岳方向的主干道上设置劝返点,做好沿线旅客和群众的劝返工作。

(三)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做好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县公安局要充分运用流动人口监测技术做好人员监测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森林公安要严格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和卫生消毒,坚决管控活禽交易,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县交警大队要配合各乡镇在前往南岳方向的主干道上设置劝返点,做好沿线旅客和群众的劝返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待命。同时要加大重点场所的应急值守,并对汽车站进出旅客及各景点进出游客实施体温监测,加强病例排查,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及医疗机构要强化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储备,各乡镇要根据防控工作需求,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监测、宣传教育、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正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教育引导公众理性应对,避免恐慌情绪。要倡导广大市民除非必要的情况,尽可能不举行、参加群体集会活动。要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科学防控知识普及力度,增强群众防疫意识。要统一发布权威信息,依法依规处置不实传言及谣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完善疫情内部交流通报机制。

各乡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1月2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1000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县委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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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