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范文
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4月4日(周六)-4月6日(周一)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出院,尚有x名疑似病例正处于集中观察中;已经连续x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防控重点已转变为严格防范境外输入,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范境外输入作为当前防控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信息共享,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境外来豫返乡人员信息,及时开展追踪核查管控,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排查漏洞隐患,要迅速对境外来x返x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员工入境情况,落实好返岗前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措施;要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最小单元前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认真细致做好排查管理,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随着企业、商户复工复产陆续展开,清明节假期人员流动逐步大,安全管理任务繁重。道路交通领域,对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客运车辆、国省干线公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领域,对清明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加强超市、大型活动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环节、不放心场所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清明节期间,随着公共场所逐步开放,全县居民群众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等景区(点)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检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立即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加强公园、景区(点)旅游秩序管理,要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有序。
(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和频次,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游客及群众安全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防控力度,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破坏活动发生。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带班工作分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带班,带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学习、休假等必须提前2天报备,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或各类紧急情况,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卫生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细化应急预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中因擅离职守、贻误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公车私用和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督查检查安排
(一)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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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不影响督查对象单位正常工作的原则,不搞接待陪同、不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借机旅游,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督严查,确保实效。
三是对乡(镇)联合督查组实施督查时,重点检查各地值班通联、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值班带班人员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检查党风政风、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市场安全、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文化旅游、城市秩序等情况。
四是各专项督查组除负责检查所属单位、行业外,还要按照督查计划检查部分县直单位、乡(镇)、村、派出所等单位值班值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