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读后感想
甘肃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阶段性目标。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先期启动实施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见附件2)实施,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确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分批下达的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
(三)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农村卫生人员和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中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切实加强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按照省卫生厅确定的“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公共卫生服务模式,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方式、方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要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fs。page]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级疾控机构要设立中医科,研究使用中医药措施预防疾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中医药监督科,监督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开展。把中医药服务作为公共卫生向农村居民提供。
(四)规范管理。
各市州要依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本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软件由省卫生厅开发,免费向全省推广。
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能力。整合现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考虑,突出重点,逐步建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论证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三、明确职责
各市州、各县市区应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结合本地工作基础和应加强的重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确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组织开展培训和实施工作。各市州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审批。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由市州卫生局、财政局审批。
各市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下拨公共卫生专项经费,落实本级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各级卫生、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实施单位,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使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要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服务网络。近期要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医疗机构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法定的公共卫生职责,并鼓励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在实施和推广公共卫生服务中,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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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附件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