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若干村问题的思考

沈阳市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

一、业务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察室、处置室、治疗室(接种室)、药房(或药柜)、健康教育室、消毒室、观察室,七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

二、人员配备。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其中一名女医生),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基础设施。业务用房面积在100-150平方米。供水、厕所、宣传栏、取暖等配备设施齐全。

四、基本设备:

(一)诊察室:有诊断床、候诊椅、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身高体

重计,有盖污物桶等器械等。

(二)治疗室(处置室):有治疗台、急救药品柜、消毒盛器、有盖方盘、一次性

外科处置器械、有氧袋、治疗盘、紫外线消毒灯(或车)、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

(三)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有床头柜、输液架等。

(四)药房或药柜。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一个。

(五)其他:配有电话,根据需要配备高压消毒容器、健康教育设备(电视机、

dvd机),电脑、冰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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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管理做到基本台帐齐全,记录真实,收费合理

(八)规范卫生服务行为。以保护居民健康为目标,以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为主

要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规范操作,尽心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村民提供优质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