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研和省征兵办的专题会议

【扶贫调研】

对改进脱贫攻坚督查工

作方式的几点思考

近段时间,我们就如何改进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式的课题赴一些市县开展了调研,大致了解了我省以及市县开展督查工作的基本情况。通过调研,感觉到我省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还需要下大力给予改进,努力把督查工作变成推进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的一把利剑。在此,主要谈一谈对改进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式的认识与思考。

一、督查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7年以来,我省以及各市县开展了各类督查巡查共800余次,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落实。通过督查,一些市县、乡镇都加大了工作力度,整体上都得到了不少的进步。但我们在督查过程中,仍然发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掌握标准不一,基层意见比较大。从今年开展的督查工作来看,督查人员由于个人理解能力有差别,特别是有一些新的要求刚提出,督查人员也没有吃透,掌握的政策不全面,似懂非懂、一知半解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给市县、乡镇的答案也不一致,造成一些市县、乡镇也很迷茫。市县、乡镇最反感的朝令夕改、多种标准,执行起来不知道应该听谁的,市县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也不主动与省扶贫办联系,造成一些市县、乡镇也走了不少弯路。

(二)临时抽选人员,能力素质差别大。由于开展督查工作时,抽选督查人员比较随意,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特别是省直机关,除了厅级干部以外,只是有人下去督查就行,也不管派出这些人能否胜任督查工作,甚至有些干部基础文字材料差,表达问题都不是很清楚、很专业,谈何研究。还有些省直单位不够重视,安排一些能力较弱、事情比较少的干部参加督查,而把一些能力素质强、善于研究分析的业务骨干留在单位搞材料,由于从源头上选派的督查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督查效果。实践表明,开展综合督查时,部分督查组提交的督查报告质量不高,下去后跟市县要材料的多,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调查了解的少,不能够全面反映我省基层脱贫攻坚的真实情况。

(三)夹带个人感情,反映情况不够实。有些督查人员下去后,不敢大胆地履行职责,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有些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绩讲的多、问题讲的少。有些督查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没有树立端正的工作态度,对存在的问题不敢直接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深入,担心有些问题讲重了,对该市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当老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把督查工作放到检验全省脱贫攻坚成效如何的高度来看待,缺乏大局意识,个人私心杂念较重,反映的问题“蜻蜓点水”,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比较空洞,操作性不够强。

(四)多口开展督查,实际效果比较差。为了狠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的力度,2017年初以来,省、市县各级部门都开展了多轮督查、巡查工作,频次比较高,乡镇面对各项督查工作应接不暇、疲于拼命,但相当一部分分管扶贫的镇干部和扶贫专干都是身兼数职,基层工作压力很大。有的督查组只停留在看看表格数据,听听纸质汇报,而没有真正沉到一线,听听村干部、贫困户、非贫困户的声音,看看扶贫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合理,等等,形式主义的现象仍然存在。还有的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提出了不少问题,但给予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却比较欠缺,一些乡镇也不知从哪里入手整改,达不到督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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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导帮带型。主要是指某项业务工作已经开始或者即将结束、需要验收,为了掌握进度或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扶贫办或者其他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不仅要“督”、还要“导”,既要查找问题,又要指导帮助,纠偏纠错,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特别是刚出台的政策或者上级的新要求,基层理解掌握往往有偏差,也不报告,自行其是,造成执行政策措施出现偏差。比如:有个别市县把握不了“退出”和“剔除”的政策界限,实施“一刀切”,没有区分对待,不管超出贫困线标准的财产是纳入前隐瞒不报的,还是纳入后土地被征用等所得的,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还有的市县执行《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有偏差,该办法明确规定: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政策待遇。但一些市县在执行该办法时打了折扣,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危房改造标准明显低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因而,督导组不仅要查实问题,还要面对面解读政策,让其正确掌握政策措施具体条款,对于基层反映的困难及时解决,尽量不要打“马虎眼”,当面解决不了的,带回单位研究后尽快回复。目前,基层最缺的就是得到精准指导、正确指导;最怕的就是每批督查人员各说各话、标准不一,造成困扰,盼政策,等具体的操作程序,迟迟推不动工作。督导帮带的方式,本身也是“授业解惑”,督导组就是“政策宣讲团”,教内容、教方法、指路子,帮助其正确运用政策推动工作开展,减少工作上的失误,确保扶贫工作始终在精准的路上。

(四)随机暗访型。主要是指省或者市县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利用手机定位,随机抽查乡镇、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情况。这次方式减少了层层陪同的干扰,督查人员轻装上阵,市县、乡镇、村委会不特意准备受访现场,更能充分反映被督查单位平时的工作状态。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2号),该《通知》明确:国务院扶贫办到地方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采取暗访形式。因此,对于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比较慢或者热线工单反映问题较多的市县,要列出清单随机抽样进行暗访督查,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从各市县上报的工单受理情况来看,有些市县工作不够扎实,有些乡镇应付了事,没有及时、耐心回应群众的诉求,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就起草办结报告了,没有真正入户调查;也有些群众刻意隐瞒收入,“装穷”、“哭穷”,一心想纳贫。如果不公正地实地调查核实,就容易被外像所迷惑,无法掌握实情。我们带着问题线索,多听一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声音,多看一看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教育、病患、住房等情况,多查一查村委会操作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民主评议,有没有优亲厚友,有没有雁过拔毛,有没有打击报复等现象,客观真实做出调查结论,推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五)委托调查型。主要是指围绕某个课题或者某项重要工作,委托院校或者社会机构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赴市县、乡镇进行调研,以第三方的身份开展工作,为省、市县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脱贫攻坚情况提供依据和参考,以便省、市做出科学的判断,作出科学的部署。第三方调查的优点是客观公正、不带倾向性的主观立场,便于跟群众打交道。“术业有专攻”,院校或者社会机构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对某方面的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开展工作有一套专业的流程,因而,我们通过他们的专业特长,推动课题研究引向深层次,为一些重要工作开展把把脉,查查存在的短板,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有些群众对院校或者社会机构的专家、专业人士敢于倾诉、敢于讲真话,没有戒备心理,但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普遍有些谨慎的态度,怕说错话,怕被揪辫子。因此,通过他们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对项目可行性做出判断,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做出评估,有利于我们掌握信息的多元性,通过相互对照,看看我们自身掌握的情况与他们有什么不同,原因在哪,下一步的着力点在哪,汲取他们调研的精华,促进我们能力素质的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储蓄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