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局长关于“看病贵”成因剖析与解决对策
县卫生局局长李勇
当前,“看病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我县亦不例外。现就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予以剖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供参考。
一、形成“看病贵”现象的主要原因
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形成“看病贵”的原因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药品价格、医院经营体制、医务人员素质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药价虚高”,价格因素抬高医药费用。药品价格虚高是形成“看病贵”问题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造成药品价格虚高的因素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同种药品多厂生产,导致流通环节无序竞争,药品营销费用增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相对放开,往往是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药厂同时生产一种药品,产品结构严重趋同,他们为争夺同一市场所展开的竞争是异常激烈的,甚至是变成了折扣高低、回扣多少的不正当竞争,药品营销费用大大增加,患者最终成为这一费用的买单人。二是政府定价范围有限,药价监督管理难以到位。我国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是实行政府定价,但政府定价的药品只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及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和计划生育等具有垄断性质的药品,其它药品价格完全放开,由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单位自己定价,而这些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虚高”定价现象相当普遍。三是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仍不完善,层层“公关”增加了产销企业成本。应该说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降低药品的虚高价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为了应对药品招标,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病人最终成了这笔费用的承担者。
(二)“以药补医”,体制因素迫使医院追求经济效益。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然而由于地方经济水平的限制,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在我县,除局机关、疾控中心等=个单位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外,其余均属定额补助单位,但政府每年拨付的定额补助费只能勉强支付大多数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而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与添置、人才培养与新技术引进等都得靠医院自身经营来维持。为了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国家实行了“以药补医”(即通过销售药品获得差价收入)的政策。据统计,我县部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业务总收入中,药品收入占==以上,而在个别辅助诊疗设备缺乏的基层卫生院,甚至高达==。个别医院还将职工工资、奖金与药品、辅检等经济收入挂钩,纳入个人分配核算,直接刺激了医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收入,“以药补医”变成了“以药养医”。
(三)“大处方、滥检查”,医生因素变相抬高医药费用。由于受内部分配机制的影响,一些医务人员受利益驱使,医德自律意识薄弱,其临床诊疗行为发生扭曲,开贵药、新特药、进口药、“搭车开药”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为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后举证无力,而在辅助检查中“宁滥勿漏”,小病大检查,大病反复查,增加了医药费用。此外,个别单位不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也是造成“看病贵”的原因之一。我县部分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和药品价格明码标价执行不好,有的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个别医疗机构的部分药品价格突破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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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医院内部管理改革。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结合正在广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县卫生行业开展一次深入持久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医德、医风大讨论,从严查处一批在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典型违纪违规现象的人和事,从严整肃医疗卫生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品行高尚的医务人员队伍,真正做到“患者至上,服务至上”,始终把群众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医院内部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控制药品费用过快增长;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医疗服务项目的划价与结算管理,实行明码标价,设立收费查询系统,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病人的监督;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未执行招标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按药品招标采购中标后所制订的临时最高零售限价执行;改革医疗机构内部经济核算管理制度,实行由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科室收费和核算的制度,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四)扩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保障体制。我县自====年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过=年的运转,目前,参保人数达==.==人,参保率达==.==,参保金额达====.==元,累计报销兑现===元,报销户达=.=户,受益面达==.=%,广大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可度正在不断提高。应组织力量进一步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积极研究解决群众反馈的报销医药费少、定点医院收费高、看病手续烦杂、报销医药费手续多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积极扶持个别特困农民入保,倡导全民参保,力求应保尽保,努力提高他们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和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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