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池村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村村容村貌物环卫管理,维护村容整洁,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创造文明优美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保持文明的光荣称号,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
2、不准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有碍村容,建者除责令清除外可处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不准在村巷道、空旷地搭设摊档、堆放生产生活杂物,各户必须自备垃圾容器,但不准放在巷道里,违者除限期改正或清除外,并处于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不准在村里乱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里,违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9、不准村民住宅出租收购、拾生产和生活垃圾的人使用居住,违者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搬迁,并处以罚屋主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管理规定,由村委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05年7月1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各村民住户共同遵守执行。
南池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