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草稿)
2006年8月
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县实现大跨越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国家旅游局“中国乡村游”主题年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主、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中国画里乡村”主题形象为统揽,以“世界遗产”和“世外桃源”两大品牌为依托,以构筑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乡村旅游大景区为目标,以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为抓手,挖掘整合特色资源,提升旅游产业层次,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步伐,为打造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县和国内最具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强县之一提供坚实基础。
一、完善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机制
1、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村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乡村旅游工作,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县直部门包村责任制,制定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各乡镇成立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每
1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村;有条件的村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发展和培育“农家乐”旅游经纪人,使协会发挥开拓市场、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的作用,成为当地基层组织联系农民,指导工作的助手和纽带。
2、创造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国土、规划部门要对兴办乡村旅游项目依法优先审批,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交通部门对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要积极开辟旅游专线班车。财政、发改、农业、旅游等部门应增加对乡村旅游的投入。旅游、工商、公安、卫生、农业、质监、税务等部门要主动引导乡村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宣传、文化、旅游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发改、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物价、电力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乡村旅游项目审批程序,凡符合乡村旅游规划,不涉及新征土地的农家乐旅游项目放权乡镇政府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县直机关部门依据备案材料主动上门做好相关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二、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3、科学合理编制黟县乡村旅游规划。旅游管理部门要在对全县乡村旅游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规划设计一批乡村旅游项目,高起点编制《黟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各乡镇要在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新开发的乡村旅游点,必须先规划后建设。现有乡村旅游点要制定升级改造规划,切实防止盲目
2开发。
4、注重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与传统文化。规划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突出保存传统文明和本地特色,尽量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
三、培育乡村旅游多元化投资主体。
5、探索成立乡村旅游股份公司。有条件的乡镇、村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村民以资产或现金等形式入股,以分红形式分配利润,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运作,开发项目,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做大规模,提高效益。
6、坚持招商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县旅游局、招商局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编制、策划和包装;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当地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引进适宜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多为农民采集乡村旅游经营项目信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经营乡村旅游服务项目;坚持农民自办、家庭联办旅游项目为主,逐步开发地方特色乡村旅游项目。
四、突破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制约
7、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现“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县和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乡镇两级新农村建设预算,要优先安排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的扶持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和农民投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加大乡村
3旅游道路、通讯、水电、卫生等基础设施改建的力度,指导乡村旅游接待户进行客房、厨房、厕所的改造,对照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按照“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应设施,不断改善接待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承载能力。
8、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财政信贷扶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与高山农户搬迁、易地扶贫、地质灾害避让、新农村建设及其他帮扶政策结合起来,形成资金捆绑使用;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100万元,扶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税收奖励。对农民庄园业主或农民新办的乡村旅游经营户,3年内给予已纳经营性税收等额奖励,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招商引资从事宾馆、酒店等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黟发[2006]6号文件精神给予优惠;县政府每年安排部分贴息贷款,专门用于扶持部分困难群众发展乡村旅游服务业,重点帮助接待经营户完善配套设施、开发旅游商品,扩大旅游宣传;引导县信用联社和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乡村旅游经济的服务,实行按揭付款方式,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户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县财政根据自身财力相应增加信用担保基金额度,帮助农民疏通小额信贷渠道。
9、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快旅游专业人才
4的培养、交流与引进;制定相应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本地和外地人员以各种方式兴办旅游企业,形成旅游从业人员的竞争环境、实现旅游业最佳人力资源配置;县、乡镇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定期进行旅游技能培训,强化旅游业务、市场意识、规范服务、民俗风情推介等方面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10、改进乡村旅游土地管理办法。乡村旅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项目大小、金额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乡村旅游的项目开发;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只少部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仍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体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按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农用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序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通过村庄复垦整理节省出来的土地允许各乡镇村通过土地复垦整理补充的耕地指标跨乡镇村有偿调剂,支持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乡村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有序流转。
五、建设和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
11、加强考核与激励。把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建设“旅游强镇”和“旅游强村”,对乡村旅游工作抓出明显成效的乡镇、村两级班子给予奖励;对符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农业旅游、乡村旅游、农家乐休闲旅游各类评定标准并被评
5定为三星、二星、一星级的乡村旅游点分别予以30至10万元的奖励,鼓励乡村旅游上等级、创品牌。
12、强化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培育。近期重点抓好西递、宏村、深冲、五里、南屏、碧东、石亭、官麓、屏山、卢村、龙池湾、五溪山、鸳鸯谷、塔川、木坑、黄菇、桃花源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并以此为标准和示范,推进全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广泛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发展模式和做法,积极发展以农家乐旅游活动为载体的农村新貌游、民俗文化游、庭院经济游、农业观光游、品果采摘游、垂钓烧烤游、绿色购物游;以古村落群为载体的文化遗产观光游、徽文化社区体验游、名人故居追思游、民俗风情采风游、传统文化修学游;以生态型乡村为载体的避暑度假游、保健养生游、徒步休闲游等,引导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向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13、深挖乡村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依托世界遗产地,把徽文化与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有机结合、共同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开发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强化古黟文化产品的特色和差异性。
14、延伸乡村旅游的产业链。调整农业结构,变特色农产品为旅游商品;挖掘传统手工业,开发旅游纪念品;发掘传统农家乐美食,发展特色农家餐饮。
六、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
15、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乡村旅游诚信体系,
6营造“重信守诺”的乡村旅游服务氛围和“放心旅游”的良好环境;在大力推行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法规基础上,深化行业管理,加大规范和整顿乡村旅游市场秩序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表彰诚信经营者。
16、建立健全规范的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城旅游集散中心,并呈伞状向各主要景区发展,设立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快速便捷的旅游服务。完善和规范旅游标识牌批示体系。
17、实施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管理部门要制定《乡村旅游管理办法》、《乡村旅游经营户开业基本条件》、《乡村旅游经营服务标准》、《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等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经营者照章服务、照章经营。
18、开展星级评定活动。以实施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为载体,推行乡村旅游经营户星级评定活动。对按照星级评定标准被评定为
三、
二、一星级的,进行授牌,并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
19、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的村容村貌和良好的乡风文明氛围,为旅游者提供愉悦、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
七、加强宣传促销
20、全方位整体营销。制定乡村旅游整体和重点促销方案,搞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策划、组织、包装,将全县乡村旅
7游精品不断推向市场;充分利用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优势,加强西递、宏村与其他乡村旅游点的联合与协作,扩大我县乡村旅游的影响,打响“中国画里乡村”品牌;各乡镇要把宣传乡村旅游作为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加乡村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新闻宣传、旅游、文化、农业等部门要把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宣传内容之一,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多种宣传手段,提高影响力,扩大覆盖面。
21、发挥乡村旅游联盟作用。继续发挥古徽州乡村旅游联盟的作用,做好联手产品包装、形象宣传,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对已开发完备并对外开放的乡村旅游产品,要做好产品整合,形成全县“一盘棋”观念,并积极纳入“古徽州大乡村旅游”产品系列,通过联合促销、客源共享,共同开发市场,实现互惠双赢。
22、举办各类节庆赛事。对引进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大型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并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继续办好国际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积极争取承办国内、省内棋类比赛活动。
23、建立完善的预订系统。整合黟县政务网站和旅游信息网站,进一步扩大网络宣传,方便游客通过乡村旅游网络预定系统、电话预定行程。
第二篇:关于加快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区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市场优势,深挖发展潜力,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路子,以“农家乐”为核心的乡村旅游已初见成效,为农民创造了致富增收平台。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乡村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我区乡村旅游业向更高层次迈进,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加快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实现产业联动和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满足多元化旅游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发展乡村旅游,开展乡村观光、休闲、度假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对于调整我区旅游产业结构、丰富和优化我区旅游产品、增强旅游市场竞争力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弘扬民族文化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也有利于我区“农业突破”战略的有效快速实施,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繁荣和谐。
二、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我区城郊型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以培育乡村旅游产业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管理规范,突出特色”方针,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乡村
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形成集农业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景区,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乡村旅游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形成多层次协同推进、社会各方参与的发展格局。
2、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精心编制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发展规划,做到既具科学性、前瞻性,更具可操作性。
3、坚持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把示范引导和全面推广结合起来,建立示范点,重点扶持,以点带面,促进全区乡村旅游的整体发展。
4、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结合实际,科学规划部署,合理开发,在乡村旅游项目的民俗性、亲和性、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多样性上不断创新。
5、坚持优化环境,持续发展原则。在利用和开发农村旅游资源的同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坚决避免因盲目发展、统筹不够和低层次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
三、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
加快全区乡村旅游建设,通过3年-5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1、到2012年,全面建成。。3个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带动全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使全区“农家乐”旅游经营户达到150户以上。
2、到2015年,全面打造成。三大片区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即:以。河沟和。河沟两条流域环绕的、以景区式特色旅游为主的。乡村旅游片区;以。人民公园为依托的人文景观和设施种植养殖等观光农业旅游为主的。乡村旅游片区;以。故里2000亩山地桃子林为依托的生态景观旅游为主的。乡村旅游片区。使全区“农家乐”旅游经营户达到300户以上,乡村旅游就业人员达到5000人。
3、乡村旅游项目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特色突出、管理规范、富有活力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形成连通城乡的旅游市场,成为区内旅游市场的重要支撑体,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四、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重点
1、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区文体局要深入调查我区乡村旅游特色资源,借鉴其他县区经验,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高起点、上档次、有特色地编制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镇政府、。。乡政府、。镇政府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乡村旅游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乡村旅游的发展纳入我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总体布局中,通盘考虑,认真做好本辖区的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对区上确定的示范点,要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着力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2、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旅游景区的要求,对乡村旅游点进行建设和改造,完善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改善环境,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农村沼气、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清洁等支农工程项目要向发展乡村旅游的村组倾斜,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与各种支农资金挂钩。重点是优先解决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发展乡村旅游的村组硬化、绿
化、美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点房屋外表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乡村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
3、强化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依托地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方式,加强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要拓展和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突出乡村生活特点,营造乡土文化氛围,努力打造“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艺”品牌,提升餐饮观光、休闲娱乐型乡村旅游品味和服务水平,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要挖掘传统民间文化遗产,对剪纸、刺绣、泥塑、草编、农家画等民间工艺美术精度包装,不断丰富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4、推进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以“农家乐”为主,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建立农家乐档案,完善一条龙服务体系,实施市场运作,信息共享,城乡互动,实现乡村农家乐的科学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环境、接待设施设备、接待服务和经营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实施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要加强安全、物价、市场秩序、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区文体局要尽快制定。区《农家乐服务管理办法》、区卫生局要制定《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办法》,。镇、。乡、。镇要组织成立农家乐经营协会,加强自律,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五、发展乡村旅游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财政、农林、城建、水务、交通、人劳、文体、卫生、工商、环保、国土、质监、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发展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乡村
旅游建设工作,要成立乡村旅游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认真做好乡村旅游的组织发动和建设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发展乡村旅游,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交通部门要会同旅游等部门摸清乡村旅游道路状况,制定建设和改造计划,优先解决交通干道、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问题;城建等部门要指导乡村旅游示范村房屋外表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全面推进旅游村镇建设;环保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环境治理;扶贫部门对发展乡村旅游的村组要给予扶贫项目和资金倾斜,推动扶贫资金与乡村旅游开发项目挂钩;农林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整治村容村貌,优先扶持乡村旅游示范村沼气项目建设;林业、水务、电力、广电和信息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点的生态环境、饮用水、供电、通信等建设。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3、落实优惠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乡镇企业发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培育旅游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减免收费、简化手续,为发展乡村旅游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4、加大投融资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扶持、旅游产品开发、宣传促销、人才培训等;区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信贷投入,尤其要加大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和中小旅游企业贷款的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
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鼓励农民集资入股或采取公司+农户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条件的村组要积极引导大企业参与投资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乡村旅游Δ意见
抄送。市文物旅游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1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1]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促进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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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农业观光型。主要是以特色农业、高科技农业、农村风貌、生产生活场景为主要旅游吸引物,满足游客学习农业科技知识,体验乡村风貌和乡村生活的需求。
四是民俗特色型。主要是以民俗村镇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民情风俗、宗教信仰及各种传统节日为特色,吸引广大游客和观光者前来观光游览、康体娱乐、学习研究等。
提案人:****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