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总结
为将免费服务送到读者家门口,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图书馆积极申请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项目,20xx年10月“xx区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程”纳入xx区发改委区级重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xx区的人口分布为依据,建设17个分馆,以部分条件成熟的街道、社区图书室、部队、学校、企业为基础建设27个图书馆外流动服务地点,以流动服务车为延伸服务手段,从而构建管理、流通、服务一体化的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所有分馆服务站统一装修、统一标示、统一配备硬件设备。分馆馆舍面积110平方米以上,藏书3500册以上,报刊20余种,计算机10台,阅览座位30个左右;流动服务点面积20平方米以上,藏书2000册以上。运行模式是以xx区图书馆为总馆,所有经费由总馆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所有图书由总分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人员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由文体旅广局统一安排,文化中心管理人员由文体旅广局具体实施聘用和考核,每个分馆配备2名工作人员,图书馆负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各馆人员可互相流动,工资由财政统一负担。
在加强分馆、服务站建设基础上,利用总分馆项目搭建起xx区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和总分馆运行监控平台,整合文广系统资源,采取总分馆模式,通过集约化、信息化、数字化、职能化手段配合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功能的综合性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在文化传播方式变革、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背景下的xx区进行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旨在通过数字技术、设备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文图两馆的基本服务功能,丰富文化产品的内容,便于群众便捷快速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管理智能化、服务信息化、资源数字化的目的。
xx区图书馆总分馆项目的建设,使读者可以在全区任何一个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实现“一卡通”的畅通阅读渠道,从而吸引更多的市民走进图书馆,使市民不论身居何处都能享受到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
第二篇。分宜县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分宜县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14年7月,分宜县图书馆新馆在城南新区石缘路建成,馆舍面积6396平方米,截至2016年底,拥有纸质图书13万余册,报刊240多种,分宜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均实现图书通借通还。
分宜县图书馆的做法是:
为将免费服务送到读者家门口,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图书馆积极申请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项目,2015年10月“分宜县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程”纳入分宜县发改委县级重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分宜县的人口分布为依据,建设17个分馆,以部分条件成熟的街道、社区图书室、部队、学校、企业为基础建设27个图书馆外流动服务地点,以流动服务车为延伸服务手段,从而构建管理、流通、服务一体化的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所有分馆服务站统一装修、统一标示、统一配备硬件设备。分馆馆舍面积110平方米以上,藏书3500册以上,报刊20余种,计算机10台,阅览座位30个左右;流动服务点面积20平方米以上,藏书2000册以上。运行模式是以分宜县图书馆为总馆,所有经费由总馆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所有图书由总分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人员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由文体旅广局统一安排,文化中心管理人员由文体旅广局具体实施聘用和考核,每个分馆配备2名工作人员,图书馆负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各馆人员可互相流动,工资由财政统一负担。在加强分馆、服务站建设基础上,利用总分馆项目搭建起分宜县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和总分馆运行监控平台,整合文广系统资源,采取总分馆模式,通过集约化、信息化、数字化、职能化手段配合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功能的综合性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在文化传播方式变革、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背景下的分宜县进行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旨在通过数字技术、设备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文图两馆的基本服务功能,丰富文化产品的内容,便于群众便捷快速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管理智能化、服务信息化、资源数字化的目的。
分宜县图书馆总分馆项目的建设,使读者可以在全区任何一个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实现“一卡通”的畅通阅读渠道,从而吸引更多的市民走进图书馆,使市民不论身居何处都能享受到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
第三篇: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设置及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方案研究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设置及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方案研究
——“4-4模式”构想
蒋永福/张世颖
2012-9-2712:00:34来源:《国家图书馆学刊》(京)2010年4期
【英文标题】
onthesubjectforthedevelopmentofpubliclibrariesinchinaandconstructionprogramofcentral-branchlibraryservicesystem:conceptionof”4-4pattern”
【作者简介】
蒋永福教授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张世颖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哈尔滨150080
【内容提要】
实现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基本目标,必须合理设置建设主体,并构建相应的总分馆服务体系。由于我国地区差异悬殊,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设置及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多元化模式。本文以分析我国现实国情为基础,提出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设置及其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的“4-4模式”。表1。参考文献3。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治理/建设主体/总分馆服务体系/模式构建/中国
从公共治理角度,我国公共图书馆治理的目标可概括为: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①。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并在一定建设主体格局下建立能够“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总分馆服务体系。这需要按照“4-4模式”设置建设主体和构建总分馆体系:设置四类建设主体,并相应的建立四套总分馆服务体系。
1、基本思路与依据
1.1基本思路
“4-4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以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为指导思想,从国情现实出发,在不与现行国家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冲突的前提下,探寻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新模式,同时构建相应的总分馆服务体系,为实现“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治理目标提供适宜的制度安排。
1.2依据
1.2.1政策依据
本文所依据的政策主要包括。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农村文化建设以及国务院的“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政策(以上所有政策的具体名称略)。这些政策中所指明或包含的有关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定位、要求、目标等内容,就是本文论述的政策背景。
1.2.2实践依据
近十几年,国内一些地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践,如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东、苏州、东莞、佛山、杭州、嘉兴、长春等省市进行的总分馆或区域联合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践,为我们继续探索和完善公共图书馆治理模式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国外的实践,如美国的以多类型地方政府和联合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建设主体设置模式、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充当支持性建设主体的做法,澳大利亚的州政府和市政府联合成为建设主体的做法,英国、挪威、丹麦等国通过法律规定“提供全面有效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的政府“强制”做法,等等,为我国探索和完善公共图书馆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2.3方法依据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基础差异悬殊,这就要求在我国公共图书馆治理中建设主体的设置以及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采取因地制宜的多元化模式。为此,我们依据统计学中的次数分布理论(frequencydistributiontheory),对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gdp进行了统计分组(表1),并以此作为因地制宜地设置建设主体的主要依据。
根据统计学中的次数分布理论(frequencydistributiontheory),先把各省区人均gdp数据按从小到大排序,再求出这31个数据的极差(即这些数据的差异幅度)。用最大值减去最小值,72536-8824=63712,即极差为63712。然后确定组数和组距:根据montgomery(1996)提出的“组数一般可以近似等于样本量的平方根”,设定组数为6,组距为极差除以组数63712/6=10618.7,由此得出如表1所示的各省区人均gdp分组状态。
2、四类建设主体与四种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模式:“4-4模式”
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设置模式上,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模式有两种:一种以单一的独立地方政府为建设主体,全面负责提供所辖区域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其方式要么是建立一个或多个实体性图书馆来覆盖全区域,要么是以总分馆方式覆盖全区域;另一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组成联合建设主体,共同为所涉区域提供全覆盖的图书馆服务。联合建设主体在美国和澳大利亚较普遍施行。另外,以地方政府为主要建设主体、以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的情况,在国外也普遍存在。本文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并根据我国现实国情(表1),提出四类建设主体和四套总分馆服务体系模式。
2.1“大城市政府+区(县)政府”联合建设主体的总分馆模式
在我国大陆所有的大城市中,实行“市政府+区(县)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这里所说的“大城市”包括:所有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28个)、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深圳)以及京、津、沪三个直辖市。②对每个城市来说,由于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处于同一个大的行政区域,而且市政府是区(县)政府的直接上级政府,所以这种“市政府+区(县)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比较可行。在“市政府+区(县)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中,市政府应该成为“主要建设主体”,区(县)政府应该成为积极加入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加入性建设主体”。两级政府的责任分工,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其决定方式应由两级政府共同协商而定(政府间协议)。国内已经出现的杭州市“一证通”模式、长春市“协作图书馆”模式等,均说明了“市政府+区(县)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的可行性。
在这种模式下,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方式是。市政府成立全市公共图书馆事务主管部门(在国外一般叫“图书馆委员会”或“图书馆理事会”等),在这一主管部门的统筹领导下,以市馆为总馆,以各区(县)所辖区域居民都能够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为目标,设立足够数量的实体性分馆和流动分馆,逐步形成总馆建设主体与分馆建设主体统一(经费来源统一),总馆主管部门与分馆主管部门统一(人财物统一管理,亦即管理统一),服务规范与水准统一(服务统一)的总分馆服务体系[1]。
需要指出的是,在前述总分馆特征(“三统一”)中,“服务统一”不难理解,也相对容易做到,但人们对“经费来源统一”和“人财物统一管理”可能认为难以实现,其理由主要是现行的分级行政管理体制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难以突破。但实际上这一问题主要属于制度安排问题——只要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共图书馆的人财物作为“国有资源”,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间的人员编制的重新调整、财政预决算转兑核算(相互转付),文献资源产权分立、流动使用,固定资产托存、划拨与增值分成等方式方法得到解决。当然,这些技术处理过程要规范化、制度化,以免出现归属不明、责任不清以及固定资产流失等现象。在这方面,上海市、杭州市、广东省(流动图书馆模式)等已有各自不同的实践方式,这说明上述问题并非不可逾越的障碍。
2.2中小城市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总分馆模式
所有的中小城市政府作为单级独立的建设主体,负责为所辖区域提供全覆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这里的“中小城市”均指现设有的地级市,全国共有333个[2]。把中小城市政府设置为独立的建设主体,突出体现了地方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的基本原则。我国至今仍然实行“地级市政府主管县级政府”的体制,但现在人们对“省管县”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无论将来是“地管县”还是“省管县”,都不影响中小城市政府成为独立的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安排。国内已经出现的苏州、东莞、嘉兴等地的实践,从不同侧面分别说明了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的可行性。为什么这些中小城市都地处经济发达地区。这是否证明了“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可行。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之所以尚未出现前述苏州等地那样的实践,并非全因“经济落后”,而是由经济相对落后、居民需求未能充分显现、政府公共服务理念相对滞后、缺乏利益相关者推动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当然,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的模式不可能立即达到苏州等地的效果,由此造成实施程度上的差别(这在短期内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能证明“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可行。也就是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否实施“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模式的问题,本质上是制度安排问题,而主要不是经济问题。
在“中小城市政府作为独立建设主体”模式下,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方式是:市政府指定或成立公共图书馆事务的主管部门,在其统一领导下,以市馆为总馆,以全市区居民都能够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为目标,在全市区设立足够数量的实体性分馆和流动分馆(不设独立建制的区馆),以此形成标准的总分馆服务体系。
2.3“经济较发达的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的总分馆模式
在经济较发达省区,实施“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那么,“经济较发达省区”如何确定呢。可以以某省区人均gdp水平在全国所有省区中所处的位置为主要标准来确定,据此,把表1中的第三组、第四组所属的省区确定为“经济较发达省区”较为合适。也就是说,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福建六省实施“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③。在这一模式中,省政府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其主要责任是为所属县(市)政府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有区别的、适度的经费支持。这里的“有区别”指的是:对那些无力独立提供覆盖全区域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县(市)政府多提供经费支持,而对那些基本能够独立提供服务的,经费支持可以少一些。这就需要判断对各县(市)政府的图书馆服务能力及其程度作出判断。可以模仿表1的做法以某县(市)人均gdp水平在全省所有县(市)中所处的位置为主要标准来衡量,具体的衡量尺度应由有关省政府和县(市)政府协商确定。
从理论上说,这一模式的实施可能存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一旦某县(市)政府发展成为能够独立提供覆盖全区域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主体,则省政府有必要不再继续予以经费支持,从而有可能使“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解体,出现县(市)政府成为独立建设主体的、新的建设主体类型。这当然是值得期待的愿景,因为它更能体现“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的国际通行理念。但从现实情况看,除了京津沪之外,即使在经济最发达的省区,能够独立提供覆盖全区域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县(市)政府也是少之又少。可见,大量出现县(市)政府独立成为建设主体的局面,恐怕是一个较长远的事情。故本文暂且不把县(市)政府成为独立建设主体的情况作为单一类型来对待。
在“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模式下,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方式是:在省政府的经费支持下,由县(市)政府指定或建立的公共图书馆事务主管部门来领导,以县(市)馆为总馆,以提供使全县(市)居民都能够就近获得公共图书馆服务为目标,在辖区内逐步设立足够数量的实体性分馆和流动分馆(一般情况下,街道、社区、乡镇、村都不设独立建制的馆),以此最终形成标准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在这种模式下,省馆应无偿承担为县(市)馆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的责任。
2.4“中央政府+经济欠发达的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的总分馆模式
中央政府、经济欠发达的省政府与其省内县(市)政府联合成为县(市)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确定“经济欠发达省区”的标准,可以该省区人均gdp水平在全国所处的位置为主要标准来确定。表1中第一组、第二组的21个省区可确定为“经济欠发达省区”,加上第三组的内蒙古自治区,共22个省区,施行“中央政府+经济欠发达的省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是必要的“支持性建设主体”,有责任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在这一模式中,中央政府、省政府对县(市)政府的支持应该体现差异原则,即经济实力越弱的县(市)应该得到越多的支持,反之亦反。每一个省区确定各县(市)经济实力的强弱,同样可以模仿表1做法,以某县(市)人均gdp水平在全省所有县(市)中所处的位置为主要标准来确定。再者,在这一模式中,中央政府、省政府、县(市)政府对图书馆建设的投入比例如何确定呢。这一比例不可能、也不应该是统一和固定的,而应该因省、因县(市)而异。确定具体的实施比例,其程序大体可以安排为:先由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如文化部、财政部、发改委等)拿出专门的意见及相关要求(形成文件,其中应该包括投入比例计算标准,经费拨付方式与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各省据此呈报各县(市)的分配比例核算数据及依据,最后由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综合/修改后确定、落实。在国外,这种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按比例追加图书馆经费投入的做法较普遍,如美国联邦政府根据《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案》(lsta,1996)向各州拨付图书馆经费,接受拨款的各州须以至少34%的比例追加本州的图书馆经费,州所属的地方政府在接受州政府拨款时也按一定比例追加本级政府的图书馆经费[3]。
在“中央政府+经济欠发达省区政府+县(市)政府”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下,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构建方式是:在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经费支持下,以每个县(市)馆为总馆,以全县(市)居民都能够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为目标,在全县(市)区逐步设立足够数量的实体性分馆和流动分馆(一般情况下,街道、社区、乡镇、村都不设独立建制的馆),以此逐步形成标准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在这一模式下,省馆仍然有责任为县(市)馆无偿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
3、对“4-4模式”的几点说明
(1)“4-4模式”的实施需要诸多前提条件,而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相关法律尚不健全或完善,各级政府决策人员的观念有待转变,各级地方政府在实际行动上还需要更加积极的作为、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相关管理体制亟待理顺,等等。“4-4模式”提出的主要目的,是要为思考本论题的人们提供启发,为今后类似模式的可能实施提供参考思路。
(2)“4-4模式”的前提之一,是“不与现行的有关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冲突”,但这并不表明现行的有关管理体制是完全合理的或无需改革的,更不表明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得以完全认同。众所周知,我国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在现行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障碍。“4-4模式”的实施,必然要求对现行体制有所突破或调整。本文关于“4-4模式”的内涵及实施路径的阐述,尽量降低了对现行体制的要求。
(3)本文把合理设置建设主体及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目标预设为实现“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合理设置建设主体及其总分馆服务体系,就一定能够实现这样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除了需要合理设置建设主体及构建因地制宜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外,还需要其他有关条件,如足够的经费投入,软硬件技术设备与网络环境,整个服务体系的运行管理,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政策环境,等等,这些条件都会影响到提供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的质量及其效果。
(4)四类模式中,有三种属于联合建设主体模式,而且都属于上下级政府间的纵向联合主体,没有包括非隶属关系的政府间的横向联合主体,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地方政府组织法中,没有关于非隶属关系政府间如何联合提供公共服务的规定,目前我国非隶属关系的政府间联合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可行性空间极小,因此,本文没有讨论横向联合建设主体的问题。
(5)该模式是面向全国的全国性方案(国家方案),没有正面涉及省级方案(地方方案)。为每个省、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非本文探讨的重点。而依据人均gdp水平差异因地制宜地设置建设主体及其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方法,则可为各地设计地方方案提供一种参考。
(6)“4-4模式”的提出,是为了尽力适应我国目前现实情况而设计的,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此模式有进一步加以改善,甚至重新设置的必要和可能。
注释:
①关于“覆盖全社会”和“普遍均等”的含义,请参见:邱冠华,于良芝,许晓霞.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模式、技术支撑与方案.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3-5
②重庆直辖市成立较晚,且其经济实力与京、津、沪相比差距较大,故将其列入“一般省区”范畴。这也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
③因第三组中的内蒙古属于“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西部”省区,同时考虑其属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了体现“优惠”政策,将其排除在“经济较发达省区”之外。当然,这种“排除”是否合理或有必要,有待讨论
【参考文献】
[1]于良芝,陆秀萍,刘亚.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法律保障:法定建设主体及相关问题[j].图书情报工作,2008(7):6-11,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er/ol].[2010-02-20].http://qhs.mca.gov.cn/article/zlzx/qhtj/200711/20071100003177.shtml
[3]蒋树勇.美国的州立图书馆及其作用——美国图书馆的管理与运营概述之一[j].图书与情报,2010(1):8-15,73
第四篇: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研究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研究
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盐城市直、大丰、射阳三个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情况和发展历程的梳理,分析了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发展模式和具体对策。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可持续;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251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在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背景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并形成了多种建设模式。尽管其中很多种方式在业内专家眼里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总分馆,而更应该称为“区域性服务网络”,但这些探索取得的成绩,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向前发展,彰显了其服务价值,也受到了读者的肯定,并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图书馆总分馆制是欧美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普遍采取的一种公共图书馆服务组织机制,被认为是实现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有效形式之一。总分馆制建设不仅可以激活服务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的基层图书馆,而且可以将各自为政的单体图书馆服务整合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同时还具有经济高效的优势,对于节约图书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效果明显。盐城地处苏北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时间只有一两年,但服务成效显著,其做法已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被誉为打破“篱笆墙”的公共图书馆。盐城市下辖七县(市)二区,2012年省文化厅对盐城市图书馆和大丰市图书馆的总分馆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市、区)政府部门按盐城市政府文化惠民要求统一部署,先后出台了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在各县(市、区)正式启动。本文将以盐城市图书馆、大丰市图书馆、射阳县图书馆为例,回顾总分馆建设历程,分析各分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探索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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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一、盐城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市级为代表的盐城市图书馆总分馆
1、分馆数量
盐城市区下设盐都、亭湖两个区和盐城开发区,总面积1.7万平方公里,人口810万,是江苏面积第
一、人口第二的市。建有盐城市少儿图书馆、东南村、五星村、顾吾书社等4个分馆,迎宾桥社区、双语小学、特殊学校、消防特勤中队、市福利院、青墩村、城南消防大队、盐城市地税局等8个送书点,1个流动图书馆(新购图书流动车1辆)。
2、管理模式
少儿图书馆是2012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属于直管型分馆,是盐城市图书馆的直属机构,其馆舍、经费、人员、藏书全部属于市图书馆所有。东南村分馆和五星村分馆采用的是单位合作式联办型分馆,由村委会提供场所、人员和设备,盐城市图书馆提供1万册图书,并负责专业指导,双方联合办馆,共同管理。顾吾书社采用的是单位与个人合作式联办型分馆,由个人提供场所、人员、设备,盐城市图书馆根据其场地,提供图书,并负责专业指导,双方联合办馆,共同管理。送书点采用定期上门换书的方式服务,由送书点单位提供服务场所、人员和设备,自购部分图书,盐城市图书馆每月为其提供100-500册图书,定期更换。
3、服务情况
少儿图书馆隶属于市图书馆,服务阵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与市图书馆通借通还,年接待读者量达40万人次以上,年开展读者活动30多场次。东南村分馆和五星村分馆自建成以来,立足本村村民和地方企业员工,通过与市图书馆通借通还方式借阅书刊,目前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每年有近1000册新书量添加,年开展读者活动10多场次,年接待读者量达3000人次以上。新建的8家送书点每年累计更换新书5000多册次,图书室有专人管理,能按照市图书馆要求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同时组织读者到图书馆开展阅读课、听讲座、观看免费电影、办集体借书证,服务成果十分显著。
(二)以县级市为代表的大丰市图书馆总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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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大丰地处江苏东部,黄海之滨,目前全市总人口72.53万人,其中城区人口37.285万人,农村地区人口35.255万人,面积3059平方公里。拥有1个市级公共图书馆、12个乡镇图书馆、259个村级、社区图书室。截止目前共建有分馆数30个,文献资料流通点为30个。
总分馆制管理模式属于加盟型分馆,以一个中心馆为主导,实行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全面合作。各自独立、规模完备的公共图书馆,在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人事和财政关系的情况下,通过签订协议参加城市图书馆公共服务体系,接受这个合作组织的管理与指导,成为其成员馆之一。
大丰市图书通借通还三级网络结构
图书馆以及各个分馆必须使用相同的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否则则无法实现三级网络通借通还,读者可以任意到自己所在村(社区)、文化站、图书馆借还书。
(三)以县级为代表的射阳县图书馆总分馆
1、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的考虑
射阳县图书馆是国家二级图书馆,位于县城最繁华地段,建于1956年,目前馆舍建筑面积达2100平方米,藏书近20万余册。方便和满足了县城更多的读者需求,但是,服务对象也仅局限于县城市民,服务人数不到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想看书,看好书”成为众多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中的迫切愿望,但是“借书难”又成为近年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为了延伸图书馆的服务,尽可能使图书馆丰富的书报资源让更多的人享用,该县采取了办理“一证通”实行通借通还、定期送书进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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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
式来缓解农村群众的“借书难”问题,但是,送书下基层的时间毕竟有限,农村的书刊资源相当缺乏,仍然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全县镇区条件日渐成熟
该县70%的镇区都完成了文广中心综合楼的新建或扩建任务,而且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是集综合活动、图书阅览室、综合培训、数字化文化服务、广播宣传、展览展示、体育健身等几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在各镇区文广中心建图书馆分馆既是充分发挥文广中心作用的需要,也为图书馆分馆提供了较好的场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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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馆、各分馆以及馆外流通服务点要积极面向当地群众提供书报刊借阅、阅读推广、讲座展览、数字资源推广、实用技术信息推送等基本服务项目,保障开馆时间。总分馆制建设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社会公众了解总分馆制,进一步增强建设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让我区总分馆制建设真
||市||区图书馆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5正成为造福民众的惠民工程。